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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 检法同堂做“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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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法、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凝聚法检合力,提升办案质效,4月18日,绿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许永光受邀列席绿园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就本院提起公诉的8起刑事案件发表检察意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许永光检察长高度重视本次列席工作,提前组织办案人员详细研阅案件材料,梳理案情,剖析难点,并认真研究讨论,会上,在听取承办法官介绍案件情况后,围绕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法律依据等方面充分发表了检察意见。
许永光检察长指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共同研究案件,通过面对面交换观点、阐述意见、真诚沟通、充分讨论,把疑难复杂案件办好,有利于推动审判工作与监督工作融合发展,构建法检两院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打造双赢共赢的良好司法工作局面。
绳继萍院长表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是人民法院接受监督的重要途径,有利于促进人民法院依法履职、公正司法,推动法检两院实现良性沟通、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消除在法律法规理解和适用上的分歧,更好地统一司法标准与尺度。法检两院将共同推动该制度常态化运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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