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传“云南红河个旧一运政人员碰瓷式执法”,发现网传情况后,个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据了解,涉事车辆为非法营运“黑车”。在执法人员将暂扣涉案车辆时,涉案驾驶员张某拒绝签字,张某丈夫李某南多次言语威胁恐吓执法人员,并欲掩护涉案车辆强行离开。为阻止违法车辆逃离,执法人员在紧急情况下采取了不当的处理方式。

图片来源:奔流新闻

众所周知,“碰瓷”原意指旧时一些混混无赖之辈手拿易碎的瓷器故意撞人,瓷器应声落地而碎,以此敲诈行人。因为用意相同,如无赖找茬敲诈餐厅、宵小故意倒地敲诈车主等行为也被称为“碰瓷”。

也就是说,“碰瓷”是指故意嫁祸、敲诈勒索的无德无耻无法行为,为人们所不齿。“碰瓷”无论如何不能跟执法联系起来,“碰瓷式”执法属于执法违法行为,既亵渎了法律的尊严,也影响了人们对法治的信仰,应该严厉处置,以正视听。

5月11日,网上流传一段“云南运管人员疑似碰瓷执法”的视频,引发网友热议。网传视频显示,该视频是一段行车记录仪录像。视频中,车辆疑似拐弯汇入道路后,从马路旁冲出了五名身穿制服的执法人员,车辆减速时,一名执法人员直接扑到了车辆引擎盖上,随后翻了个身,这时录像中能明显地听到“啊啊……”的叫喊声,能清晰地看到执法人员身穿制服,马甲上印有“交通执法”字样。

上述视频显示,涉事车辆并没有撞人,而是有人主动靠前扑到车上,还假装喊疼,这明显就是“戏精”上身,有意“碰瓷”。试想一下,如果不是刚好有行车记录仪拍下这一幕,车主就难以证明不是自己撞了人。

无论碰瓷者身份是什么,都不能改变碰瓷的性质。虽然执法人员是为了截停非法运营车,而不是敲诈勒索,但这种行为本身就是执法违法,而不只是“执法不当”而已。

通报称,涉事车辆为非法营运“黑车”,为阻止违法车辆逃离,执法人员在紧急情况下采取了不当的处理方式。“为阻止违法车辆逃离”就能“碰瓷式”执法吗?倘若这个理由都能成立,那么,为了截停超载车辆、逆行车辆,执法人员也可以扑到车上去“碰瓷”。

再说,这种“以身拦车”的做法也太危险了。倘若司机没有因此停车,而是继续在马路上行驶,就不仅司机和执法人员有生命危险,而且也将路人及其他车辆置于危险之中,危及公共安全。

虽然“为阻止违法车辆逃离”的出发点没有错,但不能成为“碰瓷式”执法理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惩处,任何执法违法行为也必须严肃处置。(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李蓬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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