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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禁止进口源自日本10(都)县的水产、海盐和海藻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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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特区新闻11月28日公报,因应日本政府单方面决定把福岛核电站核污水排放大海,食物环境卫生署署长已发出《食物安全命令》,禁止源自日本10(都)县的水产、海盐和海藻食品进口香港,受禁(都)县包括东京、福岛、茨城、宫城、千叶、群马、栃木、新舄、长野和埼玉。
至于其他未有被禁止输入香港的日本水产、海盐和海藻,为确保食物安全,食物环境卫生署辖下食物安全中心正全面进行辐射水平测试;在确认相关产品没有超出辐射水平的情况下,才放行于市场供应。
由11月27日中午截至今日(28日)中午,食安中心已对241个日本进口“水产及其制品、海藻及海盐”的食物样本作辐射水平检测,未有发现辐射水平超出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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