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警察制度很混乱,不像现在分得这么清晰,甚至有警察被当作军队用,所以拿步枪的人数是远多于拿手枪的,但是民国警察也不全是拿步枪,也有拿手枪的,这就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 正常来说,我们脑海中的警察是那种到处办理刑事案件,到处抓杀人凶手的,其实民国时期的警察分好多类,人数最多的并非刑事警察,而是武装警察,这些人的职责大概跟保安团一类的地方维护治安的组织有关系,比如宋子文组建的税警总团既不是警察,也不是团,基本就属于挂着警察头衔的武装部队。

之所以会产生这种奇葩编制,其实跟民国时期混乱的警察制度有关,在清朝时期,中国是没有警察的,直到袁世凯新政时期,才将西方警察制度在中国推行。 八国联军侵华后,清政府与列强签订了《辛丑条约》里面规定不允许清朝军队驻扎天津卫,在这样的情况下,袁世凯直接从北洋新军中抽调了1500人穿上模仿西方的黑色警服,就开进了天津卫,成了中国第一支警察队伍。当时西方都称天津是“世界上拥有最好的警察制度的城市”。

到后来军阀混战时期,谁占领了地盘,谁就有了维护治安的职责,如果组建一批警察部队,肯定是很困难的,自己手下的兵换一身衣服也就成了警察。 总体来说,当时的警察素质很低,能力很差,也就是披一身警察衣服罢了,在这样背景下产生的警察,更多意义上是当作军队来用,后来才逐渐有了一些现代警察的功能。 警察的意义自然是维护治安,我们通常认为维护治安就是抓个小偷,破个案什么的,其实民国时期警察的任务比现在还大得多,因为那个时期的治安问题,更多的是包括土匪、山贼一类的,这些土匪甚至敢到乡镇、县城来抓人,警察跟匪徒火拼也是经常上演的。如果给警察配备的都是手枪,在火拼的时候肯定要吃亏,步枪的话会差一点。

总结起来,北洋时期的警察脱胎于军队,无论是在维护治安,还是自身素质上,都跟丘八差不多。 当然,从空间上来说,大城市的警察还是早早换上了手枪,大城市的城市化发展比较快,对警察维护城市治安的要求比较高,而拿着步枪在城市里整天那么逛,也挺吓人,所以,大城市的警察一点点都换上了手枪。

而从时间上来说,北洋政府倒台后,国民政府对警察的部门重新进行定义,军队和警察的职能逐渐区分开,时间越靠后的警察,拿手枪的越多。 当然,从根本上来说,还是跟经费有关,在当时的中国,财政经费有限,早期的手枪造价很高,比如一把盒子炮的价钱远超一把步枪,而便宜的手枪功能又差,所以,从性价比上来说,还是步枪性价比高一点,这就是为何,民国时期的警察大多拿着步枪而不拿手枪的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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