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记者 常明清 聊城报道
“急用钱?加微信,不看征信,快速放款!”不少群众都曾看到过这类广告。如果你信了,可能已掉入“陷阱”!
5月17日,东阿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行政处罚一名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特定支持、帮助的违法人员赵某。
经查明,5月11日,赵某通过抖音联系到发放贷款人员,后通过电话与对方联系,对方以走流水才可发放贷款为由,要求赵某提供名下银行账户进行包装流水。赵某将名下银行账户及手机号、U盾营业执照等提供给对方后,对方使用该账户接收转移资金。赵某名下银行卡接收转移资金壹万元均为电信网络诈骗涉案款项,赵某未获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给予赵某罚款壹仟元的行政处罚。
东阿警方提醒:在网络贷款方式兴起的当下,犯罪分子会利用需求人群的急迫心理,以办理贷款或信用卡需要帮助客户包装银行流水等理由,收取相关银行卡、手机卡、U盾等用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收购、出借、出租银行卡或者参与协助转移赃款均涉嫌违法犯罪,切莫为了蝇头小利,使自身陷入囹圄。(通讯员 王文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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