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协同净月区政法维稳办、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成功在两周之内化解一起标的额近30万元的广告合同纠纷。

原告是净月区的一家民营企业,2021年在净月区全域旅游大型户外宣传广告服务项目中标,与相关单位签订了涉旅游项目的广告合同,合同约定价款59.8万元,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12个月。双方约定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50%,服务期满后按最终审核金额结清尾款。合同签订后,根据客观条件变化双方重新签订了补充协议,但由于各种原因,甲方单位一直未能履行付款义务,该民营企业到净月法院欲提起诉讼。

净月法院收到起诉材料,经多方沟通后得知该旅游宣传广告项目系净月区对外宣传的重点项目,被告单位对原告起诉内容和起诉数额均无异议,因资金紧张故一直未予支付,并非恶意拖欠。倘若单纯就案办案很难实现“事心双解”的初衷,为解决双方后顾之忧,净月法院决定以“人民调解+府院联动”模式推进纠纷化解。

净月法院将案件通过府院联动周报形式上报净月区管委会,管委会了解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协调区政法维稳办牵头财政局、审计局与涉案单位联动处置,拿出解决方案。净月法院督促相关部门高效履职,于受理案件的15日内完成了款项支付,原告申请撤回起诉。

这一案件的化解,为加强“府院联动”诉调对接工作,推动辖区矛盾纠纷协同处置积累了有益经验。下一步,净月法院将继续认真贯彻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府院联动”模式,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缩短案件办理时长,加大案件审执力度,强化诉调对接,妥善化解涉企纠纷,为构建稳定、公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府院联动指的是加强政府与法院之间的协作联动,以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多元纠纷化解等工作,实现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人民法院通过“府院联动”的方式,有助于打造政府与法院之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协调配合、协同处置”的纠纷解决渠道,形成多元化解合力,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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