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王敏 6月3日,据浙江产权交易所,温州市滨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温州市轨道交通置业有限公司所持有温州市滨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6%股权及其享有的债权(5.66亿元借款债权本金及对应利息)联合转让,转让底价5.68亿元,挂牌起始日期为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7月1日。据查,温州市滨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12月15日,法定代表人为徐海,注册资本为1.5亿元,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等。该公司目前由温州市滨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1%,温州市轨道交通置业有限公司持股23%,温州市蒲鞋市城市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1%,温州万洋蓝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持股5%。截至2024年4月30日,温州市滨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计25.62亿元,负债总计25.62亿元。转让方温州市滨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9月1日,法定代表人为林玉飞,注册资本为9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及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由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温州市轨道交通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9月3日,法定代表人为谷一迅,注册资本为2024万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基础设施建设;建筑装潢服务等,该公司由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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