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桂林阳朔遇龙河景区筏工用船桨殴打游客的事件在网上引发热议。7月19日,阳朔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发布通报称,涉事3名筏工因殴打他人已被行政拘留,对涉事公司相关领导进行停职处理。

7月21日下午,一张截图在网上流传,显示由桂林银海医院官方账号发布了“我们对遇龙河筏工事件的看法”,称三名筏工被开除后所受到的心理伤痛远大于被侮辱、殴打的肢体伤痛,医院将拿出3万元补助给三位筏工。并表示,“如果大家同意请转发,不认可请无视”。

阳朔文旅局通报

阳朔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此前通报称:2023年7月18日15点20分许,阳朔县遇龙河景区遇龙桥码头发生一起筏工与游客冲突事件。事发后,阳朔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工作小组进行调查处置。经调查,事件起因系游客嬉水影响竹筏靠岸引起口角,进而引发肢体冲突。冲突发生后,已于第一时间将1名游客送至医院检查,经初步诊断身体无大碍。目前,涉事3名筏工因殴打他人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对涉事的遇龙河公司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停职处理;按相关制度规定对码头管理人员进行处理。我局已向相关游客通报调查处理情况并真诚致歉。下一步,我县将举一反三,对全县旅游市场加强监管,对旅游从业人员加强教育监督,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桂林银海医院公号截图

网传桂林银海医院官方账号的“看法”为:“我们认为用船桨打人是不对的。我们认可阳朔县政府和公安机关对此事的处理。我们倡议筏工是底层劳动者,他们也需要工作、也需要养家糊口、也有必需的人格尊严需要保护……作为桂林本地医院我们力量绵薄,但愿为这三个筏工做力所能及之事:这三个筏工被开除后所受的心理伤痛远远大于被侮辱、殴打的肢体伤痛。为此我院将拿出三万元补助给三位筏工。以《遇龙筏工尊严补助》名义作为他们失去工作后的生活补助。”

该院官网简介显示,桂林银海医院始建于1956年,是一家具有66年历史的二级医院。

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检索该院公众号,没有此篇文章显示。

7月22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到该院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他表示此篇文章内容是真实的,公众号内容发布是经过审核的。至于为什么会删除,是否涉及炒作等网友质疑的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实习生章家怡 周迎迎

此前报道

近日,阳朔筏工游客冲突事件多次登上热搜,引发众多网友关注。据此前多个媒体发布的视频,7月18日,在广西阳朔遇龙河景区内,三名筏工与游客发生口角后,用船桨和棍子击打一名男游客。7月19日,阳朔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对此事通报表示,事件起因系游客嬉水影响竹筏靠岸引起口角,进而引发肢体冲突。冲突发生后,已于第一时间将游客送至医院检查,经初步诊断身体无大碍。涉事3名筏工因殴打他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

7月20日,网上多位网友开始发布阳朔筏工与白衣游客发生肢体冲突前的画面。视频显示,在发生肢体冲突前,白衣游客多次手指筏工并大声辱骂,继而发生冲突。相关视频的曝光,让不少网友质疑,此事并非单方面的“殴打他人”,而是双方互殴,眼下对筏工的处理是否过重?7月21日,潇湘晨报记者针对相关质疑采访到事发现场的旁观者及两位律师。

视频截图

旁观者抱不平:不认识筏工,游客先挑起事端

7月20日,韦先生向记者提供了筏工与游客发生冲突前的视频。视频里显示,筏工与白衣游客同在一张竹筏上,筏工说:“让开”。白衣游客大声呵斥道:“滚,凭什么让你啊,起码要说个‘请’字。”此时双方的冲突只停留在言辞上,白衣游客在视频里十分愤怒,后一红衣女子上前劝架,将白衣游客劝离。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这位红衣女子,应为白衣游客的女儿。红衣女子此前接受媒体采访表示,双方发生口角,是因妹妹拿着水枪朝河里滋水,遭到了筏工的训斥,筏工用撑船的竹竿拍打水面,水花溅到父亲和妹妹的身上,父亲因此上前质问筏工。

韦先生告诉记者,事情并非如此,他说:“当时被打男子一家三口在码头处嬉戏玩水枪,筏工担心竹筏靠岸的时候会碰撞到这名男子和他的小孩,就提醒他们让一下,没想到这名游客跟他的小孩不予理睬,继续在岸边玩水。筏工看到对方无动于衷,几次三番地提醒,这名男游客认为筏工的态度不好,叫他们离开没有用‘请’字,随后就开始骂骂咧咧。”

韦先生表示:“自从这些视频画面曝光后,当地不少人对通报不满,双方都动了手,难道不是互殴吗?根据相关的法律标准,筏工被行政拘留15日和罚款,已经是顶格处罚。 这件事情的始作俑者也是游客,为什么游客没有得到处罚。”

白衣游客多次向筏工挥拳

双方在竹筏上发生语言冲突后,白衣游客被劝离,筏工亦将竹筏撑离码头。竹筏离开没多久,视频中显示,白衣游客突然再次发难,对筏工大声辱骂脏话。此时,三位筏工拿着船桨、木棍向前,白衣游客上前迎战,双方厮打起来。期间,红衣女子曾掉入水中,白衣游客未理会,再向筏工大力挥拳。

律师建议:生活中尽量互相体谅,可以提起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目前,记者在网上尚未发现冲突前至冲突后,完整版的冲突视频。

针对此事,潇湘晨报记者采访到湖南益云律师事务所的任思琪律师。任思琪表示,从视频来看,双方发生口角后,先动手的是筏工。依照阳朔文旅广电局的通报,此事警方定性为殴打他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规定,如果是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处15日以下的拘留,该行政处罚合法合理。但如果警方定性为互殴,游客是有一定责任的,有被拘留的可能性。至于筏工如果不满处理结果,可以提起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此外李健律师还特别指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游客还是工作人员其身份都不是法律豁免减轻的条件。此外日常生活中发生矛盾也应当尽量互体谅,妥善解决,否则难免会遭受法律的处罚。

7月21日,潇湘晨报记者就此事致电阳朔县宣传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筏工与游客冲突事件已经作出情况通报。当记者问到针对网上出现的“反转”,阳朔是否会展开进一步调查,工作人员表示无法回答,需要请示领导。

潇湘晨报记者王丽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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