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丨高语阳

1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山西省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郝江陵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指出,郝江陵罔顾职责使命,在代县精诚矿业系列事故瞒报问题中失职失责。

郝江陵,女,汉族,1966年10月出生。

她历任晋城市委办公厅副处级督查员、朔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忻州市委副秘书长。

2008年11月,郝江陵出任忻州市代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2010年3月,她任代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一个月后,任县长。

在担任代县县长近11年后,2021年2月,郝江陵转任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次年2月,履新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2023年7月,郝江陵落马。

双开通报中提到的“代县精诚矿业系列事故瞒报问题”曾引发公众关注。

2022年9月1日清晨5时许,山西省忻州市代县精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山体滑塌事故,事故造成3人遇难。

2023年6月,《中国新闻周刊》发布调查报道称,事故发生后,精诚矿业本计划继续瞒报,但因为有受害者家属拨打了市长热线才让事件浮出水面。

《中国新闻周刊》还写道,记者调查发现,自2007年至2022年“9·1”滑塌事故发生,精诚铁矿瞒报多起矿难事件,至少涉及17名矿工。其中,仅在 “9·1”滑塌事故发生前两个月,就有至少三名矿工死亡被瞒报。

6月底,忻州市组建联合调查组。

《山西日报》随后发布消息称,受时任山西省委书记蓝佛安委托,2023年7月5日至6日,省委副书记、省长金湘军深入忻州市现场督导推进代县精诚矿业矿工死亡瞒报事件调查处置工作。

上述报道还指出,鉴于精诚矿业瞒报事件发生时间跨度大、涉及面广、涉案人员多,省委已将事件调查处置提级办理,成立了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担任组长,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担任副组长,纪检监察、应急、公安、自然资源、政法、宣传等部门人员组成的省级调查组,并已进驻忻州开展工作。

提级调查当月,原任代县县长多年的郝江陵被查。

此前新闻

2023年7月30日,“山西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代县精诚矿业矿工死亡瞒报事件调查处置情况的通报》。全文如下:

2023年6月29日中国新闻周刊刊登《山西代县矿工死亡瞒报事件调查》报道后,我省立即组建由省纪委监委、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等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进驻忻州市代县,依规依纪依法对代县精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精诚矿业)矿工死亡瞒报事件进行提级调查处置。

正在停产整顿中的精诚铁矿一角。摄影/中国新闻周刊记者 刘向南

调查组深入开展线索收集、取证和核查工作,赴陕西、四川、重庆等地和省内相关县(市、区),调查走访遇难矿工的家属、亲友、工友等200余人次,制作证人询问笔录150余份,调取相关部门和企业资料200余份,查阅精诚矿业相关证据资料40000余页。目前有关问题基本查清,现将调查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反映精诚矿业瞒报生产安全事故和矿工死亡的问题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从2007年至2022年“9·1”滑塌事故发生,精诚矿业有30多名矿工因生产安全事故死亡被瞒报。

调查组对精诚矿业2003年8月成立以来近20年间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了起底式核查,经查明,到2022年发生“9·1”滑塌事故前,精诚矿业先后瞒报生产安全事故40起、死亡矿工43人。其中,报道所附的17人名单和提及的1人,全部查实。

经查,精诚矿业在不同矿洞组织开采作业,单个矿洞一般3至5人,发生亡人事故后,矿企封锁消息、隐匿不报,并把遇难矿工家属分别安排在外地单独谈判,通过威逼利诱、私下达成高额赔偿、签订“封口协议”等方式,蓄意逃避责任、逃避处罚、逃避惩处。

精诚铁矿一角,一个矿洞洞口被封。摄影/中国新闻周刊记者 刘向南

二、关于反映精诚矿业弱化安全生产责任和违规生产的问题

调查组查明,精诚矿业存在层层转包、挂靠资质和管理混乱等诸多问题,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以收取承包人安全押金了之,以包代管、只包不管。承包人生产组织技术能力不足,人员流动性大,没有进行全覆盖的安全教育培训,没有按照安全要求和设计方案进行开采。2022年全省非煤地下矿山停产停建整顿期间,精诚矿业一采区实际控制人王某某,在未通过安全验收、未办理合法手续情况下,以治理采空区名义,擅自组织开采作业,违规在排土场内建设干选厂并进行选矿作业。在“9·1”滑塌事故前的1至8月,共违规违法开采矿石260.7万吨。此外,精诚矿业在治理采空区时,将工程发包给某工程公司,实际由熊某某、张某某、罗某某组织三个工队施工,其中罗某某又将工程分包给纪某等工队。总包、分包精诚矿业采矿业务的人员组织的施工队,均没有相关施工资质,由总包、分包负责人挂靠在有资质的单位,再以挂靠单位名义承接业务,安全生产责任在层层转包、分包中没有得到落实。

三、关于反映精诚矿业承包人涉黑涉恶的问题

调查组查明,2004年初,精诚矿业承包人金富军开始涉足代县铁矿开采行业。2006年至2018年期间,金富军先后承包代县多个铁矿开采业务,通过分包矿洞、投资入股、找活干、包食宿、给钱花等手段,先后将老乡和部分当地人笼络在身边,主要通过承包矿山交易、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等手段攫取钱财,形成了以其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共涉及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开设赌场、非法存储爆炸物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8项罪名17起犯罪事实。其中,2014年9月13日,代县双羊铁矿二采区发生山体滑塌,金富军工队4名矿工被困后死亡。在组织救援期间,金富军等人向事故救援组隐瞒亡人事故真相,虚假报告只有一名矿工死亡,并私下与4名遇难矿工家属达成赔偿协议。2019年6月,金富军等人因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被忻州市公安机关依法逮捕。2020年6月,金富军被忻州市公安机关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立案侦查;2021年12月,被忻州市忻府区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22年5月,忻州市中级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四、关于反映监管部门履职不力的问题

调查组查明,属地监管部门没有对精诚矿业进行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未及时发现和彻底查处矿企瞒报行为。精诚矿业瞒报事故发生最多的2018年,根据代县监管部门年度执法计划,应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但全年只有2次检查记录和1次复查记录,除第1次检查发现5条问题外,后续检查、复查均未发现问题。2022年,监管部门登记相关检查复查记录15次,发现问题30条。但30条问题整改蜻蜓点水,既没有现场查核,更没有效果反馈,纵容了精诚矿业的非法违规行为屡次发生。

五、对瞒报事件的初步处置情况

调查期间,应急管理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已注销代县精诚矿业一、二采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初步认定精诚矿业已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省委、省政府决定依法予以关闭,给予主要负责人潘某某、王某某终身不得担任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的行政处罚。

在调查中,对瞒报事件的责任追究已同步开展,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包括精诚矿业主要负责人潘某某、王某某在内,涉嫌不报安全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28名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企查查页面截图

纪检监察机关正在深挖彻查瞒报背后存在的权钱交易、利益输送、失职渎职等腐败问题及“保护伞”。截至目前,已对16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公职人员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对上述犯罪嫌疑人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公职人员,将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省联合调查组

202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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