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网报道,6月16日晚,安徽省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发布警情通报。通报称,2025年6月13日零时许,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解集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有村民“哄抢”其承包地上种植的土豆,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处置。目前,公安机关已受案调查,下一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此前的报道是,安徽宿州农场承包商曾先生反映称,他在当地承包了500亩地种土豆,收获时却遭到大批村民哄抢。他向记者反映,自6月10日起连续四天,每天约有500名村民手持袋子、锄头等工具,涌入其未收获完毕的土豆地哄抢,保守估计每日被抢走土豆约20万斤。

媒体人评安徽宿州村民哄抢土豆

对已经步入小康社会的中国农民来说,吃穿早已不是问题,不可能因为饥饿而去哄抢别人的劳动成果。出现连续多天哄抢承包户土豆现象,反映出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这个地方的村民法律意识淡薄。在他们心里,不就是抢几个土豆嘛,因此,不把哄抢行为看作是违法行为,甚至盲目认为人多不怕被罚,法不责众。

二是从众心理。只要有人敢出头,其他人就会一哄而上,且不管是否违法。这种从众心理,会在很多场合下发生。安徽宿州此次发生的哄抢土豆事件,是非常典型的从众心理,也是不伊朗心理。

三是地方政府和有关方面失职所致。但凡地方政府和有关方面发现这个问题,或者接到投诉、报警等,能够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必要时可以先把带头的抓起来,以儆效尤,可能事态就能得到迅速平息。而从实际情况来看,当地似乎行动并不果断。

媒体人评安徽宿州村民哄抢土豆

很显然,前两个方面的问题,是建立在第三个问题基础上的,有点习惯成自然的感觉。如果平时没有发生过类似问题、类似现象、类似案件,应当不会突然问题如此严重。正是因为当地对此类问题的发生没有引起高度重视、高度警觉,甚至觉得都是小事,也就小洞不补、大洞吃苦了。其中,村级组织完全没有发挥作用,村官们对此事麻木不仁、不闻不问,是导致事态失控的最主要原因。

虽然从警方的通报来看,承包户报警的时间的6月13日零时许,第二天民警就出警处置了,似乎反应非常及时。那么,在此前的哄抢中,警方是真的不知情,还是知情不处,也是值得怀疑的。每天数百人哄抢,不可能没有一点风声,也不可能没有一点信息传到警方耳朵。如果当地营商环境好,面对这种事件的发生,无论量地方政府还是警方,都会在第一时间出动和出手。

媒体人评安徽宿州村民哄抢土豆

我们说,承包土地种植土豆,是当地政府与承包人签订的协议,具有法律效率。协议签订后,当地政府不仅要确保协议的履行,也要确保承包户的利益不受侵犯。切不要以为,承包协议签订后,一切就交由承包户处理,地方政府没有责任了。保证承包户能够很好履行协议、确保承包户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也是地方政府应当承担的责任。

而从此起事件来看,地方政府是完全失职的,是根本没有维护承包户利益的。殊不知,这种事件的发生,伤害的不只是当地的信誉,也伤害了当地的营商环境,甚至会让投资者和企业对整个宿州的营商环境产生担忧。

媒体人评安徽宿州村民哄抢土豆

事实也是,面对这种事件的发生,公众首先产生的就是当地村民素质不高、形象不佳的印象,会对当地的信誉、信用产生质疑。如果处理不好,就会直接影响当地的营商环境。100万斤土豆,按照批发价格,约五、六十万元。对哄抢土豆的居民来说,可能只是几元、几十元,抢得多的,估计也就几千元。对承包者来说,就是一笔不小的收入。损失谁来补,能不能补,是一个问题。

媒体人评安徽宿州村民哄抢土豆

必须正视的一个事实是,这看似数额不大的五、六十万元,如果处理不好,可能会让当地丢掉数百万元、数千万元,甚至更大的投资项目,会让当地丢掉很好的投资机会。这样的损失,当地是承受不起的,且不只是眼前,而会涉及长远。这就给当地出了一道考题,那就是承包户造成的损失,该不该赔偿,如何赔偿,谁来赔偿。如果让承包户个人承担,那营商环境不佳的负面消息就会迅速传递到广大投资者耳中。反过来,如果当地能够采用一定的方式,弥补承包者的损失,还有可能将被损坏的营商环境得到修复,从而把投资者信心拉回来。孰优孰劣、孰轻孰重,当地政府应当有个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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