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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男,21岁)“隔空猥亵”多名未成年女孩,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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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成年隐私保护的话题,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如今网络发达,隔空猥亵案件也层出不穷,如何保护好未成年隐私问题,这也给家长敲了警钟,近日,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就对一起隔空猥亵案进行了办理,来看报道。
“要求未成年人拍摄隐私部位,发给自己”,您能想到,如此邪恶的想法,竟然出自于一名在校大三学生——张某,男,21岁。
案件还要从2024年3月说起,受害人小梅12岁,这天,小梅的妈妈用女儿手机订外卖时,发现女儿通过微信,给一个陌生人发送了很多大尺度、动作浮夸的隐私照片和视频,小梅的妈妈既震惊又愤怒。
这种不堪入目画面,为什么会出现在一个12岁小姑娘的手机里面,这背后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目的,这个坏人到底是谁?2024年3月20日,民警在某大学内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归案。
张某交代,他就是想试试SM找点刺激,便关注、添加了很多未成年小女孩,通过聊天获取对方的基本信息,并以监督学习、帮忙涨粉丝等为由,添加微信伺机下手。
在网上,张某把自己包装成品学兼优的知心大姐姐,骗取被害人信任,对未成年女孩实施精神控制,强迫他们下跪磕头,脱光衣服,劈开双腿,强令被害人做出一些不堪入目的举动。
对于张某的要求,被害人都曾提出过质疑,但张某态度强硬,告诉被害人必须按照指令去做,学习成绩才会提高、粉丝才能增长。在张某的逼迫下,被害人持续的给他发送隐私照片和视频。
张某给人的第一感觉是:性格内向。同学和老师对他的印象不深,但都知道,张某有时会逃课,一个人躲在宿舍里上网。
检察官告诉记者,从与张某接触中,很难把一个不爱说话的大三学生和网上恶魔联系起来。张某更像是一个多面的变色龙,让人捉摸不透。
在检察官提讯张某时,张某似乎刻意描述、渲染作案细节,让所有在场的人气愤不已,可说到刑期时,张某居然笑了出来,居然没有一丝愧疚和悔意。
检察官告诉记者,本案就是我们常说的隔空猥亵,隔空猥亵在刑法上它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而是源自于猥亵儿童罪,隔空猥亵只是它的表达方式和表现形式,也是现在较为常见的一种对儿童的侵犯。
本案中,公安机关之所以能够及时地抓获犯罪嫌疑人,正是由于受害人父母的勇敢,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取证,敢于直面犯罪事实,这一行为也是值得点赞的。
这起案件中,被害人是未成年的小女孩,而犯罪嫌疑人也不过20出头的男学生,缺少关爱、缺乏沟通、缺失引导是这个案件关键所在,而家长更应该加强教育引导,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也十分重要。
经审理法院认定,张某三次对两个被害人实施猥亵,犯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
来源:法治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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