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5月8日,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了与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诉讼进展情况。

公告中涉及的债券包括HPR融侨1、H融侨F1、HO融侨F1、H20融侨1、H20融侨2以及H21融侨1。

诉讼的基本情况源于融侨集团的子公司福建融侨居业有限公司(“福建居业”)未能清偿中建投信托的债务,导致融侨集团、福建居业、福州融心置业有限公司(“融心置业”,为相关借款共同还款人)、福州大疆营销咨询有限公司(“大疆咨询”,融心置业70%股权持有人)、福州嵩霖投资有限公司(“嵩霖投资”,融心置业30%股权持有人)与中建投信托产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

最新进展显示,融侨集团近日已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执行裁定书》,法院裁定采取查封、冻结、扣押、扣留、划拨、提取被执行人福建居业、融心置业、融侨集团款项人民币5.21亿元及债务利息或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同时,查封、冻结、拍卖被执行人大疆咨询持有的融心置业70%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7000万元)、嵩投资持有的融心置业30%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3000万元)。

以及查封、冻结、扣押、扣留、划拨、提取被执行人大疆咨询、嵩霖投资款项人民币292.85万元及债务利息或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对于现金不能履行部分,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福建居业、融心置业、融侨集团、大疆咨询、嵩霖投资名下相应价值的财产以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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