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图:铁塔充电的遮雨措施仅是为插孔安装“遮雨帽檐”。
“小区里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是露天安装的,充电时如果下雨,可能会损坏充电器或电瓶。”近日,多位北京市消费者向《中国消费者报》3·15消费者之声全媒体互动平台反映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遮雨防水设施不齐全,存在安全隐患。
5月20日,北京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事项,要求有效消除群众身边的安全隐患,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规范充电服务及收费行为等。记者调查发现,小蚂蚁充电、享充云、铁塔充电、智慧易充等多个品牌的充电桩均是露天安装;绿充、河马充电、点点畅行、全来电等品牌涉嫌违反北京市地方标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管理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多项要求,其中全来电关联的北京全来电科技有限公司还是《规范》的起草单位之一,宣称在北京拥有超过20%的市场占有率。
小蚂蚁充电、智慧易充等充电桩防雨措施堪忧
“能不能协调一下给充电桩装个棚子”“电动自行车充电期间不能淋雨,应该修个棚子”……5月18日,记者在北京一社区居民微信群中看到不少居民有修建充电桩雨棚的诉求。
北京市消费者林女士向记者反映,5月19日,她使用小区里的小蚂蚁充电桩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当天手机多次弹出雷电和暴雨蓝色预警,因为该充电桩是露天安装,她担心雨中充电会产生安全隐患,于是还没充满就主动结束了充电服务。
5月19日晚,记者冒雨在北京市丰台区实地探访了10余个品牌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看到几乎所有点位都有电动自行车正在充电,但多个点位未修建雨棚。例如,位于某农贸市场库房门口的享充云充电桩、韩庄子二里7号楼东侧的铁塔充电桩、造甲村永乐文化产业园院内的智慧易充充电桩均未修建车棚,唯
“下雨天充电,总会担心出现短路等危险,常常没充满就不敢继续充了。”记者探访中遇到不少在露天充电桩充电的居民赶来断电,一位正在拔充电器的消费者如是说。
绿充、河马充电等涉嫌违反北京市地方标准
《规范》已于2023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确要求“交流充电桩未设置在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的应具备遮雨措施,设置在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内的可充分利用场所的遮雨措施。应定期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确认防雨设施齐全”“电费和服务费单价应公开透明。收费明细应至少包含充电单价、充电量、电费金额、服务费单价、服务计费量、服务费金额和收费总金额等”。
然而,记者在北京市丰台区实地体验了14个品牌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服务,发现小蚂蚁充电、绿充、车充安、智慧易充、乾润科技、享充云、河马充电、乐充派、全来电、驴闪充、点点畅行、闪开来电、驴充充13个品牌的收费明细中均未显示具体充电量;小蚂蚁充电、绿充、车充安、享充云、驴闪充、智慧易充、河马充电、乐充派、点点畅行9个品牌的收费明细中未显示充电单价、服务费单价、电费金额、服务费金额等。
此外,《规范》在“结算服务”中明确“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为用户提供获取发票的渠道”。5月23日,记者在上述14个充电桩品牌的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中尝试开发票,但在智慧易充、享充云、河马充电、乐充派、点点畅行、铁塔充电、闪开来电等品牌的订单页面中未找到开发票的入口。
小蚂蚁充电、绿充、乾润科技、驴闪充等品牌的开发票方法隐藏在《用户协议》中,可以在充电平台的“首页”—“个人中心”—“充电订单”充电订单列表右上角点击【开发票】功能,但实际的订单页面并无此功能。驴充充微信小程序的订单页面显示“仅支持近三个月内的充电订单开具发票”。
全来电参与标准制定却违反标准要求
《规范》在“告知与引导”中明确提出“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公示的24小时服务电话应有人值守,为用户提供充电业务咨询、投诉、报修等服务”。
但记者调查发现,车充安微信公众号和点点畅行微信小程序中显示联系电话的工作时间分别为“9点至17点”和“周一至周五8点半到22点,周六至周日8点半到17点半”;全来电和闪开来电客服人员均表示其电话客服的工作时间是早上8点半到晚上12点。
记者注意到,北京全来电科技有限公司是《规范》的起草单位之一,该公司是全来电科技微信小程序的关联企业,但其小程序中充电订单的“收费详情”并未显示充电量的具体度数、客服电话未执行24小时有人值守、部分充电桩点位防雨措施也不够齐全。此外,《规范》的“服务管理要求”中明确提出“居住区内充电设施的公示内容应设置在醒目位置”,并给出了公示内容版式和集中充电区域标识版式的图例。但记者实地探访时看到,一些小区里的全来电充电桩点位并未依照图例公示和标识。
《全来电科技小程序隐私保护指引》中还说明:“为了标识用户,开发者将在获取你的明示同意后,收集你的手机号、微信昵称、头像,开发者收集你选中的文件,用于用户使用小程序扫码使用设备。”但记者实测发现,如果直接按步骤登录全来电科技微信小程序,上述索权说明并不会自动弹出到页面被用户看到,只有在登录的二级页面主动点击右侧的圆圈“详情”标识后才会显示。
●专家观点
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须多方面重点监管
“电动自行车充电过程中遇到下雨等不适宜充电的天气,如果因经营者没有安装好遮雨防雨设施导致淋雨损坏充电器或电瓶,或者给消费者造成其他损失,应根据具体情况判定产品质量、日常维护保养等问题,责任可能由生产者、安装者或运营者承担;但如果消费者存在充电不当的行为,则需要自己担责。”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芦云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充电过程中出现问题,因经营者无人响应或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造成延误,扩大的损失应由经营者承担。
芦云分析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如果商家未提供明显的开具发票的路径,那么消费者就需要联系客服,这明显增加了消费者的成本;消费者付费购买充电服务,收费明细中未显示充电量等具体数据涉嫌侵害消
芦云建议:“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涉及个人财产安全和公共区域安全,应从产品质量、安全防护、规范收费等多方面进行全过程、常态化重点监管,保证消费者安全放心地使用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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