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对城区主要道路进行补植补造和改造提升。图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供

2024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继续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和城市庭院绿化行动”,明确将庭院绿化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大力推进。3月15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全区庭院绿化专项工作部署会议。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拉萨市作为试点城市,拟进行庭院绿化提升项目288个,目前已有10个项目开工,投入资金1.31亿元。

科学谋划

扎实推进庭院绿化“见绿增绿”

自治区住建厅党组副书记、厅长李修武表示,庭院绿化不仅能打造让人身心舒适的生活环境,而且可以提供更多的氧气,吸收废气和粉尘,改善空气质量、净化环境。各市地通过实施庭院绿化,提高城市生态文明形象,将为下一步申报国家或自治区级园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文明城市奠定良好基础。

庭院绿化不仅要看到更多的绿色,更要观赏到美丽的绿景。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根据工作部署,各市地将从“科学谋划”“精细化实施”“打造美丽庭院”三个方面入手,做好庭院绿化工作。首先要科学编制庭院绿化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形成合力统筹推进本市地庭院绿化工作;其次要深入推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物业小区、社区院落的庭院绿化美化,多增绿、多植绿、多护绿,切实提高庭院绿化品质,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最后要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大力培育绿化美、布局美、清洁美、整洁美和人文美的“美丽庭院”,提升庭院绿化观赏性和艺术性。

自治区住建厅要求,做好庭院绿化,要结合单位、小区、社区庭院内部实际情况,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注重实效,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扩容增绿。

试点先行

拉萨市已有10个项目开工

作为试点城市,拉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详细介绍了拉萨市庭院绿化工作开展情况。目前,该局已经印发《关于开展拉萨市城市绿化(庭院绿化)专项行动工作的实施方案》,同步制定印发《拉萨市城市绿化养护技术标准(试行)》和《拉萨市庭院绿化苗木花卉推荐名录》,明确了工作的要求、目标、措施和职责分工。

记者了解到,前期,拉萨市城管局对城关区12个街道43个村居的庭院绿化进行了摸底调查,目前城关区共有涉及庭院绿化的党政军驻地单位及居民小区607个,拟进行绿化提升80个。拉萨市其他县(区)、功能区共有庭院246个,拟进行绿化提升208个。目前全市已有10个项目开工,投入资金1.31亿元。

此外,拉萨市城管局还同步开展绿化相关规划编制工作,结合拉萨市城乡环境综合大整治行动,对历史城区道路绿化提升进行规划,编制形成《拉萨历史名城区绿化提升规划方案》。下一步,拉萨市城管局将组织实施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提升项目,并制定管辖小区庭院绿化工作计划。据了解,从4月开始,拉萨市将陆续实施庭院绿化项目6个,投入资金1.19亿元,涵盖公园绿地、城市道路、商业街区及桥梁等区域。

持续推进

让庭院绿化成为城市亮丽景观

自治区住建厅副厅长郝立东表示,全区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开展庭院绿化工作的重大意义,扎实做好庭院绿化工作,打造美丽、舒适、宜居的空间,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努力把人民对满眼的绿色、清新的空气、舒适的环境的所需所盼变为美好现实。

同时,郝立东也鼓励各市地、县区到拉萨市试点项目上学习先进经验,并结合各市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推进庭院绿化工作。“各市地驻地单位的物业小区、社区要强化庭院绿化资金投入。更要压实责任,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将庭院绿化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全区城市管理考核范畴。”郝立东说。

李修武表示,庭院绿化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民生工程,各市地要将庭院绿化细化到点位,落实到项目,将庭院绿化和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结合起来,把庭院绿化全面融入生态文明建设,持之以恒抓下去,切实让庭院绿化成为绿色生态城市独特的一道亮丽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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