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3月19日讯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涪金管罚决字〔2024〕3号)显示,因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股东及关联方合计持股比例超标问题未整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涪陵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对重庆市武隆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罚款60万元,对夏明忠(重庆市武隆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警告。

(编辑:王成亮 实习编辑:彭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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