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明星片酬飞涨现象引发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除了坊间议论外,演艺界人士也对此提出了质疑,全国政协委员、著名电影导演冯小宁就在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炮轰中国演艺界近几年明星片酬飞涨现象。
一线明星片酬畸高,给中国电影产业的发展套上了沉重枷锁
。当前的明星回报率确实比以前高了太多,明星的天价片酬一次又一次地刷新着人们的认知。为什么我国电影明星的片酬会如此之高呢?
一、导演拥有一定“用人”话语权
随着中国电影制片的观念变革与产业实践的展开,中国电影逐渐走上了市场化的道路。导演中心制与制片人、与市场化的电影生产体制的矛盾不断深化,使得“导演中心制”呈现出渐趋衰落,
特别是不断出现的失控事件和票房惨败的现实,有力地冲击了“导演中心制”的势力。
但是导演中心制的体系并未溃散,依旧拥有有力的延续性。
如冯小刚、张艺谋、陈凯歌等人,他们在选角色时,基本上完全依靠个人的眼光和需求,因为他们所选择的明星,所确立的个人品牌价值和票房号召力,是令投资人和电影公司不容小觑的。
在这种观念下,电影制作团队的功能被弱化,
导演是电影生产流程当中所有要素的核心决策人,拥有一定的话语权。
在作坊式运营体制的现实状况下,明星、导演在整个体系中的角色被放大突出,挤压着制片人。
原则上,电影的演员阵容由制片人决定,但是实际当中投资方和导演也会参与选角,制片人的意见并不是显得十分重要。
制片方要想取得拍摄一部成功的商业电影,就需要名导+明星的标准配置,从侧面哄抬了明星的片酬。
从另一方面来说,坊间常议论的“娱乐圈潜规则”,主要指的就是导演与演员之间的色情交易。演员以陪睡为代价,来换取电影中的角色及导演身上集聚的资本,从而获得向上攀爬的资源。
电影圈中盛行的这种风气蔓延到社会当中,严重影响了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建立。
明星依靠导演成名并取得高片酬,对明星口碑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对社会风气带来了不良影响。明星将注意力过多地投放在了与导演的攀关系上,
忽略了自身演技的提高,影响了自身文化价值的发挥。
二、优秀演员的稀缺
演员是一种像教师、会计、工程师一样职业,讲求表演经验和业务能力,能够揣摩所塑造的人物性格特征,从而将这个人物活灵活现地呈现在观众面前。但我国所谓的“明星”则不同,他们很大程度上不能称之为一个演员,
更多的是商业逻辑下的包装成果,是在行走的商业“机器”,用来展现商业价值,演戏只是他们维持明星身份的载体。
活跃在我国电影行业的演员人数众多,算上群众演员、临时演员更是一个十分庞大的群体。但是优秀演员是非常稀缺的,
这种稀缺性主要是指演技上的不足、敬业精神的缺失。
当前很多院校都开办了表演专业,
这种程式化的东西是非常固定的,教出来的学生学习到的只是表演的皮毛。
如知名导演李少红,就在一次采访活动中diss过杨幂的演技,认为她最大的问题就是程序化表演,快乐就是哈哈哈,痛苦就是哇哇哇,不过脑子。
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优秀的明星演员,都是制片方想要争取的资源,因为他们本身就具备了一定的票房号召力。但是这个群体的数量是有限的,
他们的工作被安排地十分满档,因此供不应求是普遍现象。
相比香港电影演员来说,国内的电影演员类型太过单一
,随处可见网红脸、小鲜肉。而香港电影演员的类型则十分丰富,有扮丑的、诙谐搞笑的、武打的、花瓶美人的等等。如周星驰从群众演员一直做到导演,人们除了认可他的明星身份以外,也公认他是一名优秀的演员,特别是在电影《喜剧之王》中贡献了教科书式的演技。
光景映画的董事长黄炜哲,此前在接受壹娱观察的专访时就谈到过这一问题,他认为片酬过高只是一个表面现象,
这个现象背后隐藏的是国内优秀演员过少的尴尬局面。
供需关系的不平等使得明星片酬急剧上涨,在巨大的商业利益面前,很多演员并不是以成为优秀演员作为职业规划的终点,而是拼尽全力想要成为闪光灯下万人瞩目的明星。
这一点在青年演员的身上尤为明显,他们信奉“出名要趁早”的人生信条,
通过颜值、八卦、炒作来维持较高的曝光率,以求迅速达到名利双收
。这种情况严重影响到了明星社会价值的实现,同时其文化价值也被掩盖在了名利之下。
三、缺乏行业的监管
1.我国电影行业法制不健全
我国电影产业链中的各个环节都缺乏监管力度。从表面上看,当前的电影管理面临院线过度分散、投融资体制不畅等问题。深入分析可以归结为一个深层次矛盾,即电影作为娱乐产业的产业诉求和作为意识形态的政治诉求的紧张关系。
影视管理体制的不成熟,直接导致了无限制增长的演员片酬,从而使投资成本大幅度升高、投资风险加大。
2013年,中影、华谊博纳、星美等五大电影发行公司,曾经和院线发生了一次冲突。电影公司要求院线在分账比例上让出两个百分点来,理由之一就是“演员片酬高,造成电影制作成本高”。院线不肯相让,理由是“放映设备更新,成本也上去了,谁让你们把演员的片酬抬到那么高?”
在冲突当中,并没有看到电影行业协会的身影。
当前我国的电影行业共有中国电影制片人协会、中国电影导演协会、中国电影文学学会、中国电影表演艺术学会和电影发行放映协会,这五个行业协会都设有具体条例,但是约束力并不是很强。
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早在2012年就对抵制天价片酬发起过倡议,呼吁演员建立正确的价值取向,自觉抵制攀比身价的不良风气。
但是只有为数不多的演员参加了此次倡议活动,收效甚微。
在二次审定《电影产业促进法》的过程中,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呼吁通过法律手段来治理明星的天价片酬,
比如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片酬在制作费用中占比的上限等。
但是这样的法律条文,在现执行时却无法兑现。因为片酬合理不合理本身就是一个无法判断的东西。
2.不合法、不合理的避税行为难以监管
当前税务部门对明星只征收个人所得税,征税基点以劳动合同约定的金额为准。为了获得更高片酬,众多明星可谓是“不择手段”的去避税。
如阴阳合同避税法、艺人变身员工法、税收优惠地区注册公司工作室等。
阴阳合同主要指的是备查的合同,与实际发生劳务关系的合同是不同的两份合同。“阳合同”主要用来应对税务等部门的稽查,而“阴合同”则是明星实际取得劳务报酬的合同,显而易见后者约定的合同金额要远远高于前者。这种情况天知地知,合作机构知,明星本人知,
税务部门难以核查,明星就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避税。
再比如近几年,明星纷纷在税收优惠地区注册公司,如少数民族地区。
新疆的霍尔果斯被誉为“中国电影产品的集散地”,这种称谓并不是说霍尔果斯的文化产业多么发达,而是在该地区注册的文化类企业非常多,出自于这些文化企业的产品,占据了我国影视文化产品的半壁江山。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17年12月,在霍尔果斯注册的文化类相关行业企业就有1249家,这主要得益于该地区企业所得税5免5减半的政策。
这就造成明星拿着超高的片酬却不用交税,或者只需要交很少的税。
明星想方设法的去避税,这也是造成片酬过高的原因之一,只是这种情况行业很难监管。
3.夸张粉丝经济效应
粉丝经济是以粉丝为主要消费群体构建起来的商业经济体,
粉丝出于信任明星偶像的动机,来围绕明星所产生一系列的消费行为。
明星将粉丝的信任转化为商业价值,在社会资本平台上完成商业经营行为。最终目的是利用粉丝对品牌的信任、信赖、信仰获得传播效果与经济效益。
粉丝经济的应用范围非常广泛,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更是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发挥。
而一线明星的粉丝基数很大,活跃度高,互动频繁。粉丝的狂热性就像能量转化一样,能够将这种动能转化为经济动力。粉丝跟随明星偶像的步伐,将其视为“精神导师”,模仿其穿衣打扮消费等,如粉丝们会购买明星代言的手机。
粉丝对偶像的狂热追捧,往往伴随一系列同样狂热的消费行为,
具有一定的盲目性、从众性和排他性。随着大众文化的兴起,粉丝与明星的缔结关系逐渐成为文化生产的核心机制,同时也是商业利润的坚实保证。
对电影行业来说,由于一线明星的粉丝基数大、活跃度高,不仅为电影票房做出了一定贡献,而且也影响到影视剧的品牌建设、宣传发行等各个方面。
投资方和制片方往往会借助明星的“吸粉能力”,来提高后电影产品的收益,
提供给粉丝多样化、个性化的商品和服务转化为粉丝的消费动力,最终实现盈利。
总之一切与明星相关的东西,“粉丝”都会爱屋及乌
。此外他们还会追逐利用明星的品牌形象在电影中植入的场景、广告及消费倾向等,所以粉丝经济效应在一定程度上抬高了明星片酬。
结语
中央电视台曾在2014年就做过“明星片酬对中国影视业影响”的专题报道,导演陆川、吴思远发表了个人看法,认为明星高片酬是非常可怕的,当前很多演员的片酬已经超过片子预算的一半,
高片酬所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大量制作费被占用从而降低制作质量。
但电影公司为了降低票房风险,在开拍之前,往往会倾向于选择市场热度比较高的明星来出演,即使选择的这位明星并不适合剧本角色,
大多数电影公司也不愿意冒险去选择演技派明星。
在明星层出不穷的演艺圈,明星走红的持续时间大多比较短,这说明真正具有市场号召力的明星并不在多数,这就使得市场需求得不到满足。
总体来说,中国的电影市场是处于一个不太成熟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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