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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错误”是“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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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其实,即便是圣贤,也一样会犯错误。
所谓错误,通常都是无心之举,甚至是好心办出了差的结果。对这样的错误,要允许人犯。有的时候,还要鼓励人敢于试错。
但是,有一种错误,不是无心之举,而是故意干坏事。这样的错误,不是“错误”,应该把它叫作“恶意”。
沸沸扬扬的河北唐山马树山案件,并没有随着马树山被释放而平息,反而吸引了更多的人关注它。
何哉?
因为有点逻辑思维的人都能想到——
今天能用这种方法对付马树山,明天就能用这种方法对付“我”;而“我”之所以平平安安坐在家里,没有像马树山那样被送进看守所,仅仅是因为“我”没有挑战李贵富们的利益而已。
一般人不会去挑战李贵富们的利益,但当李贵富们欺负到你头上侵犯“我”的利益,“我”必定会挑战他们的利益。
然后,“我”就会像马树山那样被“刑事”,但“我”未必有马树山那么幸运——他是靠媒体披露才得以脱险,但媒体的光不可能照到每一个人身上。
所以,每个人都在盯着这件事,直到将李贵富以及配合李贵富打击报复马树山的公安局、检察院的有关人员全部绳之法才罢休。
如果对他们网开一面,等于鼓励李贵富继续这么干。
1月20日,“中国长安网”报道了此案最新进展。
从这则报道可以看出,河北省委已经将其定性为“错误羁押、错误逮捕、错误起诉”。
既然是“错误”,问题就不是太严重。
当然,不是所有的错误都会被原谅。但即便不原谅,处理也不会重——毕竟它只是“错误”嘛。
但是,马树山案是“错误”吗?
我看不是。
因为无论李贵富本人还是迁西公安局局长、检察院检察长,以及他们手下具体的办理此案的几十个人,每个人心里都明明白白地知道:马树山完全无罪,这是一起打击报复的虚假案件!
但所有人都把它当真实案件去办了。
——这不是“错误”,这是“恶意”!
此案的准确定性应该是“恶意羁押、恶意逮捕、恶意起诉”。
所有参与办理此案的人,都应该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渎职罪予以刑事拘留。
但这些人,现在都还好好的在家待着,该吃吃、该喝喝——大不了断送了升迁之路,肯定不会吃牢饭。
这就是李贵富及其手下敢于胆大妄为的原因。
如果对这些人都追究刑事责任,有多少人还敢这么干?
大家别忘了,2年多前山东平度镇书记王丽叫嚣“有一百种办法刑事他家”被停职后,山东某记者公开发文称其有担当、敢作为,当下就需要王丽这样的基层干部,应该提拔重用。
他们的逻辑是,官员犯了什么“错”,只能由上面来纠正查处,普通群众不可以“民告官”,否则就是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
请看迁西县所声称的“办”马树山的理由:“严重破坏了迁西县的政治生态和社会大局稳定!”
明明是举报他李贵富个人,怎么就成了破坏迁西县?
难道李贵富就等于迁西县?李贵富的脸面就是迁西县的脸面?李贵富的命运就是迁西县的命运?
是的,这就是李贵富们的逻辑,他们用这个逻辑保护自己。
而河北将此事避重就轻地定性为“错误”,有意无意地混淆“错误”与“恶意”之间的界限,说到底,仍然是在保护李贵富们。
试想:如果李贵富因为打击报复马树山——不是因为马树山举报的贪腐之事——而蹲大牢,会有多少普通人争先恐后地去举报?
那岂不是乱了套了?
河北用了“错误”这个词,水平着实是高。
也许,山东那位记者评价王丽的话代表了一些人的真实想法。
李贵富的“担当”甚至比王丽还大,因为后者毕竟不是为了自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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