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清远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心支公司被罚25万。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有三项,具体为: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农业保险条款;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

支公司副总经理李月胜、总经理助理李维新、农村业务部经理李文峰、农村业务部农险主管江俊钧四人收到警告,并各被罚款1万元。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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