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张君花)5月9日,丽人丽妆发布公告称,截至本次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丽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流通股约208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1%;丽仁的一致行动人扬州丽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约5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丽仁、丽秀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约26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丽仁拟通过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丽秀拟通过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约5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丽仁、丽秀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约64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采取集中竞价方式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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