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昕月 日照报道

5月7日,日照市新闻办召开“兜牢民生底线·增进民生福祉”主题系列发布会,介绍日照市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调整情况。

近年来,日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始终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2024年4月,日照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通知,调整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等九类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标准,新标准自2024年1月起执行。

城乡低保标准方面,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77元,增幅6.3%;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12元,增幅8.3%。

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方面,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71元,增幅3.8%,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56元,增幅4.3%。

孤困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方面,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443元,增幅6.3%;社会散居孤儿(受艾滋病影响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954元,增幅6.3%。

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方面,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96元,增幅6.5%,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47元,增幅0.7%;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76元,增幅6.7%,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47元,增幅0.7%。

据悉,日照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连年提高:低保特困方面,城市低保标准增幅36.1%,农村低保标准增幅45.3%;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增幅35.2%,农村特困基本生活标准增幅34.5%。城乡低保标准之比由1.28:1缩小到1.2:1。孤困儿童方面,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增幅38.8%,社会散居孤儿(受艾滋病影响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增幅39.6%。残疾人“两项补贴”方面,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一、二级增幅50.7%,三、四级增幅22.5%;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一级增幅46.6%,二级增幅45.5%。

下一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将认真履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职责,有序做好年度救助保障标准调整工作,确保提标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同时,聚焦“精准监测、高效经办、全面保障”,加大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力度,完善常态化帮扶措施,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相应救助保障范围,最大限度享受有关救助帮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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