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召开

《陕西省黄帝陵保护条例》

立法工作座谈会

近日,陕西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召开黄帝陵保护条例立法座谈会,听取黄帝陵文化园区党工委立法工作情况汇报,座谈交流相关工作。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建利、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钱远刚、冯荣参加会议。

黄帝是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黄帝陵是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被国务院列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墓葬第一号,誉为“中华第一陵”。2015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视察时指出:“黄帝陵是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他强调,“对历史文化,要注重发掘和利用,溯到源、找到根、寻到魂,找准历史和现实的结合点,深入挖掘历史文化中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治国智慧。”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深入细致做好调研工作,高质量起草法律草案。立法要站在历史、现在和未来三个维度,着眼国内和国外两个大局,从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等方面,充分彰显黄帝陵在构建华夏儿女精神家园,凝聚民族情感、增强文化自信、传播民族精神方面的中华文明精神标识作用。要从整体格局、文物本体、桥山古柏、历史环境、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提出保护的重点、范围和内容。要紧扣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学习借鉴《秦始皇陵保护条例》《石峁遗址保护条例》等立法经验,切实把握好立法的针对性、前瞻性、操作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作者:靳丽博

责编:魏小平

审核:黄 朴

来源:南关正街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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