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利厅关于2023年度水利建设督查拟激励名单的公示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要求,依据山东省水利厅《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强水利建设督查激励的实施办法》,结合2023年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际情况,省水利厅研究提出2023年度水利建设督查拟激励名单:济南市、枣庄市、临沂市、德州市、聊城市、滨州市,平度市、高青县、东营市垦利区、烟台市福山区、安丘市、鱼台县、肥城市、荣成市、莒县、曹县。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至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省水利厅。
联系电话:0531-51767075
山东省水利厅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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