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5月24日电 5月23日晚间,深交所向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盛金控”)及相关当事人下发监管函。

  来源:深交所网站

  深交所表示,根据江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3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4号)》查明的事实,国盛金控、李娥、吴艳艳、刘公银、刘详扬存在三方面违规行为。

  一是业务收入确认不规范。国盛金控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至2022年期间保荐业务收入未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进行计量,导致公司收入确认出现差错,上述期间差错金额分别为413.67万元、212.53万元、87.93万元,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

  二是商誉减值测试信息披露不充分。国盛金控2022年年度报告未充分披露商誉减值测试的过程与方法、流动性折扣率等关键参数变更及其确定依据等。

  三是公司治理不规范。国盛金控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第五次会议提名程序执行不到位,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内部控制相关制度不完善。

  国盛金控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2.1.1条、第2.3.4条、第4.1.1条的规定。

  国盛金控时任董事会秘书李娥、时任财务总监吴艳艳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4.3.1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国盛金控董事会秘书刘公银、财务总监刘详扬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4.3.1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国盛金控从事的主要业务以证券业务为主,同时开展投资、金融科技业务。公司证券业务类型涉及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资产管理等;投资业务包括集团内各主体对外投资和以下属子公司为运营实体开展的投资管理业务;线缆业务主要从事应用于家用电器等领域的线缆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业绩方面,今年一季度国盛金控实现营收4.24亿元,同比增3.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00.67万元,同比降49.07%。

  二级市场上,国盛金控5月23日收跌3.91%报10.08元/股,总市值195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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