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2日,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4〕2号)。2023年11月21日,未名医药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42023010号)。因信息披露涉嫌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经《投资快报》记者梳理,最近有未名医药、天瑞仪器、*ST园城、ST恒久的索赔,请股民朋友关注。
定期报告重大遗漏,未名医药将被处罚
经查明,未名医药(002581)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18年2月至2019年7月,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名集团)为未名医药控股股东,王和平为未名医药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名集团持有北京未名博思生物智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名博思)68.75%的股份,持有长春未名生物经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未名)85%的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名集团、未名博思、长春未名系未名医药关联法人,王和平系未名医药关联自然人。
2018年2月,未名医药全资子公司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未名)以预付采购款的名义通过厦门市安科瑞仪器有限公司等公司银行账户向王和平银行账户转入1,800万元。2018年3月至2019年6月,厦门未名及其控股子公司天津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未名)以退还采购预付款、支付合同预付款、借支市场推广备用金等名义直接或者通过深圳市安科瑞仪器有限公司、上海百迈博制药有限公司等公司、厦门未名部分员工的银行账户间接向未名博思银行账户转入47,220万元。2018年9月至2019年7月,厦门未名及天津未名通过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厦门市栢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过账的方式,代未名集团偿还债务42,000万元。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厦门未名以支付工程预付款、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名义通过福建百胜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张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公司银行账户向长春未名银行账户转入4,388.32万元。上述非经营性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额95,408.32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未名医药应当及时予以披露上述关联交易,但未按规定披露。
2018年上半年、2018年全年、2019年上半年未名医药未披露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总额分别为37,800万元、60,848.32万元和34,060万元,分别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23%、22.03%和12.33%,占当期净资产的13.2%、22.03%和12.22%。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54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7〕18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7〕17号)的规定,未名医药应当在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方未名博思、长春未名以及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但未予披露,导致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邓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8年8月22日至2023年11月23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11月2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天瑞仪器被立案
2024年4月25日,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300165)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82024015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2024年4月26日,天瑞仪器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财务报表项目及附注的公告,公告称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张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4年4月25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4年4月2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ST园城被立案,受损股民可咨询索赔
2024年4月22日,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600766)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42024006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ST园城于2024年4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延期披露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367号),其中提出监管要求: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4年4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42024006号)。2024年4月24日,你公司收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告知函,明确如无法就立案和酒水饮料业务合规性等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将对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等相关规定,你公司股票将因此被实施终止上市。目前距离法定的年报披露截止日仅剩数日,你公司应当向市场充分提示终止上市风险。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庞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4年4月22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4年4月2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ST恒久实控人信披违规被立案调查
2024年4月18日,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808)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余荣清先生通知,获悉其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4008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法律法规,2024年3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其立案。立案调查期间,余荣清先生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在此之前,ST恒久已于2023年11月10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郑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3年11月9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11月1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加入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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