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翟欣欣案一审宣判
六年前,曾有一条新闻轰动全网——闪婚41天之后,因妻子翟欣欣索要千万财产,IT男丈夫苏享茂被逼无奈,在互联网上留下公开遗书,跳楼自杀。
2018年苏享茂家属将翟欣欣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撤销苏享茂价值近千万的赠予,并要求对方返还近百万现金。
2023年4月5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本案于3月31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宣判,一审判决翟欣欣退还苏享茂家属现金、汽车共近千万以及撤销翟欣欣海南、北京两套房产的个人所有权。
↑翟欣欣与苏享茂 图据网络
案发6年后一审宣判:
翟欣欣退钱退车退房
本案的案发时间,即苏享茂死亡时间,为2017年9月7日,距两人相识不到6个月。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本案分别就苏、翟二人的赠予合同纠纷和离婚后财产纠纷进行了判决。
赠予合同纠纷一案判决书显示,根据审理查明的情况,翟欣欣与苏享茂相识至协议离婚仅110余天,期间收受苏享茂赠与的车辆、物品、款价值超过300万元,婚恋过程具有明显的经济特征。
↑判决书
↑判决书
翟欣欣在离婚中为取得高额补偿,对苏享茂实施了胁迫,未顾及到苏享茂赠与其财产、希望与其共同生活、维系感情的初衷以及苏享茂受胁迫下的主观感受和客观经济情况,是造成苏享茂自杀的重要因素。翟欣欣与苏享茂婚恋,以增加自身财产为目的受赠取得的大额婚前婚后财产,均属可撤销范围。
根据此份判决,翟欣欣需退还苏享茂家属价值约108万元的特斯拉汽车一辆;退还价值30余万的卡蒂尔钻戒和项链;退还转账共计186万余元。
根据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判决书显示,翟欣欣在离婚过程中采取胁迫手段,使苏享茂陷于恐惧而作出非自愿意思表示,符合可撤销行为法律特征。
↑判决书
因此,撤销苏享茂与翟欣欣于2017年7月18日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两条协议,即“离婚后男方无条件配合女方到海南三亚相关部门面签办理房屋所有权归女方的过户手续。如男方不配合,赔偿女方三百万违约金”以及“男方自愿一次性补偿女方现金壹仟万元。男方自愿一次性补偿女方现金壹仟万元男方首期支付660万元整,已支付完毕。剩余款由男方给女方当面出具340万元的欠款凭证,并保证在领取离婚证后120天内一次付清。如果本协议签订后男方拒付或者迟延支付,则每延期支付一天,赔偿女方1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据此,翟欣欣需退还苏享茂家属660万元。
此外,法院还判决,撤销翟欣欣对二人置于海南和北京的两套房屋的个人所有权。
红星新闻记者就此联系了翟欣欣此前的代理律师易胜华,对方表示已于2018年与翟欣欣解除代理关系。随后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了本案双方,截至记者发稿时,翟欣欣和苏享茂家属方面,均未作出回应。
↑判决书
案情回溯:
闪婚41天后IT软件创始人自杀
翟欣欣曾在2018年7月13日接受了红星新闻的独家专访,在此次专访中翟欣欣首次就两人从相识到离婚再到苏享茂选择自杀的160天里的始末进行了呈现。
2017年9月7日凌晨,手机应用wephone的创始人苏享茂跳楼身亡,并留下遗书称自杀与前妻翟欣欣有关。
据其遗书中显示,2017年3月30日,二人通过网络婚恋网站认识,6月7日领证,7月16日离婚,18日办理离婚手续。苏享茂在曾在遗书中提到“资金链断裂,我很绝望”,因此,翟欣欣索要1000万作为离婚赔偿,导致苏享茂资金链断裂,被外界普遍认为是“逼死”苏享茂的原因之一。
↑翟方知情人提供的翟苏两人在2017年6月6日的微信聊天记录
对此,翟欣欣在5年前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曾表示:“离婚后,苏享茂积极地履行离婚协议,做公证,要求我提供征信等根据原告提交的诉状,苏的姐姐是2017年8月17日得知苏离婚的。并于2017年8月20日前后与苏的哥哥一同来到北京。根据媒体采访得知,(苏的哥哥和姐姐)来到北京后,终止了苏享茂的贷款计划。”
基于此,翟欣欣认为,苏享茂家人提出的“翟欣欣以wephone软件涉及灰色地带等威胁让苏享茂生活在恐惧中,因此导致苏享茂自杀”并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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