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 记者 徐兵

今年以来,证监会采取了从严监管的态度,给企业敲响了警钟。特别是对于IPO企业,证监会明确表示,企业不能采取“一查就撤,一撤了之”的方式来应对监管。在资本市场逐渐成熟、监管体系日益完善的大背景下,企图通过简单的撤回来规避监管已经不再是可行的做法。

证监会主席吴清在全国两会记者会上的发言中也明确指出,下一步要成倍地大幅增加现场检查的覆盖面,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这一表态不仅彰显监管部门对于IPO市场乱象的零容忍态度,预示着未来IPO市场的监管将更加严格和全面。

事实上,近年来IPO市场撤回申请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些企业在面临监管部门的现场检查时,往往选择撤回申请,以规避可能的处罚和责任。然而,这种“一查就撤”的做法不仅损害了资本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也严重破坏了市场信心和投资者利益

据统计,2022年至今被抽中现场检查的53家企业中,有24家选择了撤回申请,占比高达45.28%。虽然相比2021年的71.74%有所下降,但这一比例仍然令人震惊。这些撤回申请的企业中,不乏一些存在重大财务造假、信息披露不完整等严重问题的企业。如果这些问题企业能够通过撤回申请来逃避监管和处罚,那么资本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将受到严重挑战。

更为严重的是,“一查就撤”现象还可能引发道德风险。一些企业可能会故意隐瞒问题,甚至伪造数据,以求通过IPO审核。一旦面临监管部门的现场检查,这些企业就会选择撤回申请,以避免暴露问题和受到处罚。这种道德风险的存在,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破坏了资本市场的诚信基础。

随着监管力度的增强,许多企业选择主动撤回IPO申请以避免严格的现场检查,但这种做法无法逃避事后被追责。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未能充分履行职责,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例如,海通证券因为在对沃得农机的保荐过程中存在多项尽职调查不足的问题,被证监会出具书面警示,两名保代也被通报批评。同样,清大科越、科都电气和大成精密等IPO项目在被抽中现场检查后选择撤回,其保荐机构和保代也因核查程序不到位等问题受到监管处罚。这也表明,企业和中介机构需更加重视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否则将面临严厉的监管后果。

所以,证监会强调IPO不能一查就撤,一撤了之,是非常必要和及时的。通过增加现场检查的覆盖面和加大查处力度,可以让那些试图通过撤回申请来规避监管的企业无所遁形。同时,这也可以起到震慑作用,让那些企图通过不正当手段通过IPO审核的企业望而却步。

当然,要实现IPO市场的健康和规范发展,还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首先,要进一步完善IPO审核制度,提高审核标准和透明度。通过引入更多市场化、法治化的手段,加强对IPO企业的全面审查和深入调查,确保只有符合上市条件、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优质企业才能成功上市。

其次,要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和追责力度。中介机构在IPO过程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其执业质量和勤勉尽责程度直接影响到IPO企业的质量和市场的公平性。因此,要加强对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处罚。同时,要建立完善的中介机构声誉管理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让那些不诚信、不勤勉的中介机构受到市场的惩罚和淘汰。

最后,要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和保护。投资者是资本市场的基石和主体,其权益保护和市场信心对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因此,要加强对投资者的风险教育和知识普及,增强他们的风险意识 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要建立健全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为投资者提供便捷、高效的维权渠道和服务。

责编:史健 | 审校:陈筱娟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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