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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宣传月丨西安雁塔法院:普法“点对典” 庭审“面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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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加强民法典宣传力度,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近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高新法庭联合漳浒寨街道办事处、漳浒寨司法所,将庭审搬进宏府麒麟山小区,由雁塔法院高新法庭雷君法官担任审判长,与程伊凡、郑辉法官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社区调解员代表及社区群众旁听庭审。
01案件详情
庭审选取案件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原告王某称系A小区住户,因A物业公司员工未关闭水阀,导致原告房屋被淹,造成房屋内财产大面积损坏,A物业公司在B保险公司购买有物业公众责任险,故原告将A物业公司及B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装修损失及房租损失。
02庭审现场
庭审中,合议庭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答辩、举证、质证,归纳双方争议焦点,引导双方当事人展开充分辩论,旁听人员紧跟庭审节奏,庭审过程繁简得当、秩序井然。尽管本案未当庭宣判,但通过庭审展现出的争议问题,让在场人员均受益匪浅。
“哎呀,这漏水可不是小事呀,竟然这么麻烦。法院以后多来咱这开开庭,我们跟着可能学不少呢。”庭审结束后,王阿姨感慨道。
03普法现场
巡回庭审结束后,合议庭以本案为引,针对本案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为旁听人员进行了以案普法,并就相邻关系纠纷、物业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易发常见的矛盾纠纷结合民法典
“漏水导致的邻里纠纷在日常生活里本就常见,本次庭审观摩中,通过法官的庭审把控、案件争议焦点总结等,让我们学习到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之后再有的这种纠纷的话,调解起来就更得心应手了。”社区调解员白宁宁说道。
04法律咨询
庭审现场设有法庭宣传咨询台,法官干警以情、理、法三个角度为切入点,厘清解决问题的思路和途径,解答了现场群众及调解员的疑难问题。在活动结束后,法院工作人员向周边群众发放了民法典宣传手册,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手上,进一步提升了群众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近年来,随着普法宣传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人民群众法治意识逐步提升,法律需求也不断增加。此次以‘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为契机,以‘人民法庭’+‘司法所’形式开展的巡回开庭,受到了现场群众的广泛好评,也取得很好的普法宣传效果。”漳浒寨街道宏府社区书记雷宇军说道。
从“坐堂问诊”到“上门行医”,不变的是司法为民的初心。下一步,雁塔法院将坚持能动司法理念,继续加大巡回审判、普法宣传力度,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做实做好“抓前端、治未病”,将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打通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
来源| 雁塔法院
责编| 马宁
审核| 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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