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4月9日讯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莆金监罚决字〔2024〕3号)显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合计被处以195万元罚款,两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未尽贷前调查职责,向未封顶楼盘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未尽贷前调查职责,贷款用途真实性核查不到位,导致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未按照项目工程进度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未按规定将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纳入抵押担保,办理保理业务实质为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房地产开发贷款未按规定将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纳入抵押担保。

针对以上违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莆田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合计处以195万元罚款,对林国平(时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普惠金融服务莆田中心主任)给予警告,对黄陈亮(时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客户经理)给予警告。

(编辑:王成亮 实习编辑:彭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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