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冯小刚电影《我不是潘金莲》的热映,再次引发了社会上对于“潘金莲”这个延续了几千年的文化符号的热烈讨论,作为“坏女人”,潘金莲的形象在《水浒传》中被刻画出来,又在《金梅瓶》里成为经典。 而潘金莲之所以会成为千古谩骂的人物,主要在于她与西门庆干的不齿之事,并杀害了自己的丈夫武大郎。武大郎的弟弟武松,是梁山一百零八位好汉之一,得知自己兄长为嫂子所害后,怒杀潘金莲。但是武松杀潘金莲时,为何把她的衣服撕开,这里面有什么讲究吗?我们只有看完才晓得武松有心机。

潘金莲从小就命运坎坷,她的父亲在她小时候就去世了,失去了丈夫的母亲日子十分难过,于是便将九岁的潘金莲卖入了王招萱府里。后来王招宣死了,府里发生了一些变故,潘金莲的母亲看见情况不好,便将潘金莲带了出来,然后又用三十两银子卖给了张大户家。 潘金莲被卖到张大户家后,由于年岁渐长,美貌日益明显,被张大虎看上了。他不顾潘金莲的意愿,将潘金莲收为己用,而这件事情最终却被张大户的妻子知道了。为了除掉貌美的潘金莲的威胁,张大户的妻子准备对潘金莲动手,张大户得知之后,先下手为强,将潘金莲送给了丑陋的家丁武大郎,这个时候,潘金莲一边是武大郎的妻子,一边又是张大户的外室。

后来有一天,张大户得了重病,死了,张大户的妻子便愤怒地将潘金莲和武大郎赶出了张家,没有了张大户的存在,潘金莲对武大郎嗤之以鼻不再掩饰。潘金莲看不起武大郎相貌的丑陋和矮小的身材,更看不起他懦弱的性格,于是经常在外面沾花惹草。 这时候,作为武大郎的弟弟,身材高大,孔武有力的武松出现了,潘金莲对他一见钟情,甚至一厢情愿地认为武松也对她存在爱慕之情,于是不顾礼义廉耻,便在生活中对武松纠缠不休。潘金莲经常穿着暴露,用言语调戏武松,甚至用行动挑逗他。正直的武松怎么可能被嫂嫂引诱,他按捺不住心中的怒火,直接骂潘金莲不知羞耻,甚至说:“我武二眼里认得是嫂嫂,拳头却不认得是嫂嫂!”潘金莲被武松的话说的是悻悻不已。

后来,武松接到知县的命令,让他前往东京。离开家前,武松并不放心潘金莲,便对武大郎说,让他每日迟出早归,早点回家,早点关门。但是后来潘金莲在王婆的介绍下认识了西门庆,不久之后,潘金莲便和西门庆勾搭成奸。而常常和潘金莲私会的西门庆嫌弃武大郎碍眼,便和潘金莲商量用毒酒杀害了武大郎。 一年之后,完成了知县交代的任务的武松,回到了清河县。这个时候他才得知,自己的兄长武大郎竟然已经死了。愤怒的武松质问潘金莲,潘金莲却只说武大郎是因为心口疼而死的,但是武松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哥哥从来都没有心口疼的毛病。为了找出武大郎死亡的真相,武松兜兜转转找到了曾经给武大郎验尸的何九叔,这才得知武大郎是死于毒杀,而他也了解到了潘金莲和西门庆的不齿之事。 之后,武松经过调查,收集了潘金莲和西门庆通奸并且害死武大郎的证据,并将证据上交给了知县,希望将两人绳之以法。但知县却告诉武松,他们无法受理这个案件,西门庆背后的势力他们惹不起。这个时候,武松对官府非常失望,于是决定自己亲手报这个仇。

他将潘金莲和西门庆的不齿之事和毒杀武大郎的事情告知邻里,并将王婆和潘金莲压到武大郎灵前,为武大郎复仇。水浒传原文是这样描述的:“那妇人见头势不好,却待要叫,被武松脑揪倒来,两只脚踏住他两只膊,扯开胸脯衣裳。” 这里就提到了武松杀潘金莲时,撕开了她的衣裳,那武松这个动作是为了什么呢?这就要涉及到宋代的律法了。 在宋代的律法《宋刑统》中,将杀人案分成了“六杀”,即谋杀、故杀、斗杀、戏杀、误杀、过失杀六类,其中特别规定了斗杀不用偿命。《宋刑统·斗讼律》载,“斗殴者,元无杀心,因相斗殴而杀人者”。也就是说,斗杀指的是互相争斗的两个人之间没有杀心,失误之下才将其中一人杀死,类似于现代的“过失致人死亡”。

很明显,武松对潘金莲是有杀心的,也有清晰杀人的目标,可是他虽然勇猛却绝非没有才智。他将邻里召集起来,故意让王婆和潘金莲当众承认杀害武大郎的事实,当着所有人的面拖走两人,在灵前又将潘金莲的衣服撕开,就是为了营造两人斗殴的现场,他是失手才将潘金莲杀死。后来,官府确实将武松杀害潘金莲的案子判成了“斗杀”,武松被流放,而非执行执行死刑。 最终,武松开启了他新的征程,潘金莲的故事却永远终结于此。纵观潘金莲的一生,扭曲的人生经历造就了她复杂的人格,她可怜又可恨,她是在男权的封建社会里,在罪恶污秽的环境中诞生的一朵恶之花。她的一生,也注定了只能是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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