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
判决书被指出现100多处错误,当地法院通报
25
0
相关文章
近七日浏览最多
最新文章
据北京青年报此前报道,3月21日,浙江省绍兴市中级法院审理一起“合同诈骗案”,此次开庭为该案二审质证阶段,该案一审由诸暨市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休庭后,当事人家属和其代理人再次仔细翻阅了一审判决书,在未完全统计的情况下,他们在一审判决书里发现了110处错误。其中,因多了一个“万”字,判决书中的借款金额直接从573万元变成了573亿元。
图片来源:北京青年报
何华芳的辩护人对记者透露,这份案号为(2021)浙0681刑初904号之一的判决书至少存在110处错误,其中包括将当事人名字、涉及企业名字写错,在证人证言中出现影响表意的错字,判决书记载内容与证据原文不符,数字单位错误,等等。除此之外,在同一案件中,针对另外三名被告人的案号为(2021)浙0681刑初904号的判决书,也被辩护人指出114处错误。
值得注意的是,两份涉事判决书上载明的审判长戴金飞、审判员边粉芳,在单位里都是屡获表彰的模范干部。其中,戴金飞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度获诸暨法院“办案标兵”称号,边粉芳2020年、2021年、2022年均在诸暨法院年度总结大会上获得表彰。
(来源:诸暨市人民法院、北京青年报、中国青年报 版权归属原作者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