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5月29日电 鹏都农牧29日盘后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来源:深交所

  监管函指出,2024年5月28日晚,鹏都农牧披露《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显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部分内容披露错漏。其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部分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及“关联方资金拆借”披露存在错误,同时遗漏披露“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深交所认为,鹏都农牧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2.1.1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符蓉作为信息披露主要负责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2.1.2条的规定,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鹏都农牧2023年年报信息显示,符蓉,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83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3年符蓉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70万元。

  公司官网显示,鹏都农牧成立于1997年,2010年11月在深交所上市,公司业务由原来单一的生猪养殖及销售业务逐步拓展为乳业、牧业、农资与粮食贸易等多个业务领域。

  2024年一季度,鹏都农牧营业收入约35.6亿元,同比下降28.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1.16亿元,同比下降194.66%。

  二级市场方面,鹏都农牧29日收跌3.19%报0.91元,总市值58亿元。(中新经纬APP)(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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