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4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消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结合辖区实际,印发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关于促进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表示,持续推动寿险责任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试点工作。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向客户提供长期直至终身的养老金领取服务,衔接商业养老金融产品与养老、健康、长期照护等服务。支持有意愿的银行保险机构及住房服务公司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租赁+养老”等通过盘活固定资产实现养老目的有益尝试。督导银行保险机构围绕便利台胞落户,有创造性地提供养老保险、保险金信托等金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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