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4月7日消息,*ST西发公告,公司原控股股东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易隆兴”)资金占用事项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情形,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4 月 10 日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资金占用解决方案的议案》。上市公司与西藏盛邦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将因资金占用事项对天易隆兴享有的 736.55万 元债权转让予西藏盛邦,转让对价总额为 736.55万元。西藏盛邦已一次性完成转让对价支付,公司原控股股东天易隆兴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余额 736.55万 元得以清偿。2022 年 8 月 1 日,公司通过委派律师取得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天易隆兴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西藏发展归还占用资金 736.55 万元及相关利息。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司根据监管部门现场调查情况和公司自查情况为:1.于 2017 年至 2018 年期间,在天易隆兴安排下,以公司名义对外转出资金,根据资金流出情况核实,天易隆兴及关联方可能构成新增占用的涉嫌资金目前待偿还余额约为 1.85 亿元;2.公司对 2018 年拉萨啤酒分红进行了账务调整处理,拉萨啤酒对深圳金脉青枫投资有限公司补计其它应收款 9500 万元,拉萨啤酒对西藏远征包装有限公司 2017-2018 年发生预付款 1800 万元、2000 万元保证金以及期间利息形成的其他应收款合计 5,116.76 万元。初步认为上述两项初始本金可能涉嫌西藏发展前任控股股东关联方实际使用构成间接占用,待收回资金的账面资金余额合计 1.47 亿元。目前公司正处于立案调查阶段中,正在配合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工作,具体金额以监管部门最终调查结果为准。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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