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小涵 通讯员 李婧怡

在工作中,李昕阳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部署要求,注重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承担引导民营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具体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将宣传与服务相结合

引导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教育引导。贯彻落实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关于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意见》有关要求,坚持将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有机结合,通过培训、会议、考察、调研等多种形式,持续开展守法合规教育,引导民营企业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积极性,自觉关爱职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加强法治宣传,提升民营企业法治意识。针对民营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法律风险防范等专题,开展法治宣讲活动。2023年3月,联合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同举办“劳动争议仲裁办案实务”暨劳动用工政策法规宣讲,邀请相关专家结合劳动争议仲裁办案实例讲授劳动用工政策法规,着重在“调解仲裁制度”、“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三个方面进行剖析讲解,并为民营企业提出管理建议。组织各市工商联、商会及民营企业参加劳动法进民企暨企业合规用工“云”讲堂活动,加强劳动争议预防处置、社保改革与应对、援企稳岗政策解读等内容的学习。邀请专家通过微信短视频形式,围绕民法典、公司法、商会调解等主题开展讲解,帮助广大民营企业树立法商素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组织开展法律服务,提升民营企业法治化水平。前期以行业为主线开展了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切实起到了查找问题、补齐漏洞、法律知识宣传等作用。活动后形成的《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引(劳动争议篇)》,将传统的一对一法律服务上升为行业系统性服务体系建设,对企业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实用性。持续推进“万所联万会”活动,用好“律所+商会+企业”的工作模式,切实提升法律服务的专业性和针对性。

以劳动监测为依托

做好协调劳动关系有关工作

组织各市开展民营企业劳动关系状况监测问卷调查工作,并指导各市成立劳动关系监测点,及时了解民营企业劳动用工、工资支付、工时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争议等情况,形成数据分析报告,为我省调研最低工资标准等多项工作提供数据支持和建议。在近年及2023年一、二季度的劳动监测调查工作中,山东工作位居工商联系统前列。根据《全国工商联关于2022年度民营企业劳动关系监测调查工作示范单位的通报》,省工商联获评2022年民营企业劳动关系监测调查工作先进省级工商联,临沂市工商联等15家市、县级工商联获评2022年民营企业劳动关系监测调查工作示范基层单位。

积极开展调研工作,选取部分劳动密集型等有代表性的企业,对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情况及企业对最低工资标准涨幅情况的态度进行调研,同时结合年度劳动监测问卷调查结果,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政策提供数据参考。按照省厂务公开办调研安排,到济南和泰安等地开展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调研,调研企业在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制度等方面的情况、主要做法、创新经验、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等。

注重典型培树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共同做好相关示范创建、选树评优等推荐申报工作。组织做好全国第九届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暨关爱员工实现双赢表彰活动推荐申报工作,其中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民营企业被评为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日照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会等3家单位及个人被评为全国关爱员工实现双赢先进集体和个人。

加强调解组织培育,推动劳动争议化解。截至目前,全省工商联系统共成立调解组织422家,调解员2651名。与省法院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商会调解优势 提升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效能的实施意见》,为加强诉调对接和提高调解平台对接效能提供依据。

与省法院、省司法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商会调解培育培优行动方案(2022-2023》,突出培育商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等多种类型调解组织,为涉企争议化解提供支撑,并选育培树一批调解组织典型。如泰安市上高街道商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将调解融入街道治理,在街道中部商务核心区建立“劳动争议调解会客厅”,在条件成熟的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室”,逐步形成“街道—商会—企业”三级联动组织架构,在涉企劳动争议化解中发挥重要作用。

开展“商会调解之星”及典型案例推荐工作,其中5个案例入选全国工商联“百家商会调解典型案例”。联合省法院在聊城市组织召开山东省商会调解工作推进会,对全省工商联系统开展调解工作进行了系统部署和培训,对2022-2023年度工作突出的调解组织、调解员和典型案例进行了发布。根据省人社厅组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专家库的要求,从具备调解专长且热心调解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中进行征集,择优推荐调解专家入库,充实化解劳动争议专业人员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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