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小伙被拐24年后寻亲找到人贩子,检察院称已过追诉时效警方不立案合法
被拐24年后,河北小伙牛雨航开启了寻亲之路。在陕西紫阳县,他找到了当年涉嫌拐卖他的嫌疑人,随后报了警。警方认为该案已过追诉期,决定不予立案。牛雨航不服,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今年5月31日,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向牛雨航发出《立案监督审查通知书》,称公安机关不立案合法。
▲童年牛雨航。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6月5日,牛雨航告诉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他将以自诉方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几人的相关责任。
此前上游新闻刊发的报道显示,1997年农历3月的一天,两男一女抱着一名男婴来到河北邯郸涉县西戌镇东戌村,这里是牛雨航养母的娘家。来人分别自称是男婴的舅舅、叔叔和大姨,说这男婴养不起了,想找个好人家。
养父母决定收养男婴,取名牛雨航。由于担心男婴是被拐卖的,当时养母要求对方留下字据。事后,3人向牛家索要了9000元的“营养费”。
24年后,牛雨航长大成人,养父母讲述了一切,并鼓励他去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
2020年10月,牛雨航在宝贝回家网登记了寻亲信息,并采集了DNA信息,但亲生父母至今仍无音讯。
机缘巧合中,牛雨航找到了当年涉嫌拐卖他的嫌疑人。他告诉记者,通话中,几人至今没有一点悔意,不仅对他爱答不理,甚至言语中带有挑衅意味,这让他更加难以接受。
▲今年5月31日,陕西紫阳县检察院《立案监督审查通知书》称,公安机关不立案合法。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于是,牛雨航选择报警。警方认为该案已过追诉期,决定不予立案。牛雨航不服,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今年3月24日,这场听证会在陕西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5月31日,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向牛雨航签发的《立案监督审查通知书》显示,“你不服紫阳县公安局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紫公[刑]不立字[2023] 102号),请求提起立案监督的申诉材料收悉。经本院审查,该案发案时间为1997年3月,按照刑法从旧兼从轻原则,应当适用1979年颁布的《刑法》。根据该法的相关规定,你反映本人被拐卖一案已过追诉时效,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牛雨航坚持认为,涉事的犯罪嫌疑人应该受到法律惩治。“如果当初我找到他们的时候,他们能告诉实情,我也能原谅他们。但到了现在,他们还在说谎,这就更让我无法接受。”
牛雨航告诉上游新闻记者,目前,他知道的嫌疑人共5人,他将以自诉的方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几人的相关责任。“因为他们的谎言,我到现在也不知道我的亲生父母在哪里。找到父母,才是我最大的心愿。” 牛雨航说。
延伸阅读:
近日,2021年曾引发全网关注的邯郸寻亲女子杨妞妞(化名)有了新的动作:在贵州警方抓获当年拐卖她的人贩子余某之后,她委托律师向余某发起了诉讼,要求追加790多万元民事赔偿金,同时申请将案件由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移交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4月20日,上游新闻(报料邮箱baoliaosy@163.com)记者采访了杨妞妞及其代理律师、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文广律师,他们就案件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回应。
▲杨妞妞希望人贩子得到严惩。
杨妞妞成功寻亲的故事,曾在2021年感动了很多网友:1995年,年仅5岁的杨妞妞和姐姐一起,跟随打工的父母从老家贵州毕节去了省城贵阳,没想到在贵州被邻居余某拐走,以2500元卖到了河北邯郸一户聋哑人家。养父一家没有虐待她,将她抚养长大,但她内心知道自己是被拐卖来的。杨妞妞回忆:“我依稀记得我的家在山区,爸爸叫杨新明(实际上叫杨兴明),我叫杨妞妞。姐姐叫‘桑音’,外婆喊‘阿布丹’,妈妈喊‘麻衣’,家里可以看到一个山洞。”
2012年,生了第二个孩子后,杨妞妞决定寻亲。她获得了宝贝回家志愿者的帮助,不仅在网络上传了相关资料,还发布了寻亲视频,最终在2021年5月找到了失散26年的姐姐。
▲杨妞妞与姐姐团聚。
对于寻亲的过程,杨妞妞表示:“这次能够找回失去的亲人,离不开张宝艳大姐(宝贝回家寻子网创始人)以及全社会的鼓励和帮助。是河南志愿者的丁超帮我提交了寻亲的相关信息,还在10年里一次又一次帮我做比对;河北邯郸的志愿者韩磊开车送我去采血录入DNA。我寻亲的视频发布后,贵州的志愿者感觉我说的‘阿布丹’是苗语,可能是贵州人,当地志愿者又帮我发布信息寻亲。最后的关键线索,是通过济南时报的抖音号找到的。回家的时候,贵州志愿者组织了盛大的欢迎仪式,欢迎我回老家毕节。”
认亲之后,杨妞妞想看望父母,结果得知噩耗——因为多年寻亲无果,她的父母先后在1997年和1998年去世,杨妞妞说:“我最痛心的就是父母的去世!我姐姐告诉我,爸爸是因为太想我整天喝酒,喝完酒后就跟妈妈吵架,还怪姐姐把我丢了,最后是饮酒过量意外去世。爸爸去世后,妈妈承受不了打击,也去世了!我们好好的一个家就毁了!我恨人贩子!”
为了抓到人贩子,2022年6月杨妞妞在志愿者的陪伴下,前往了她当年被拐的事发地贵阳市南明区,并在南明区报了案。因为余某有案底,警方很快就在24天破案,抓获了人贩子余某。
▲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书
在固定了相关证据之后,南明区检察院以拐卖儿童罪对余某提起了公诉。王文广律师透露:“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人贩子余某曾7次拐卖了8名儿童。根据检方提供的量刑建议书,被告人余某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的犯罪事实,对指控的犯罪没有异议,接受刑事处罚,建议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
看到这份量刑建议书,杨妞妞表示:“为什么这个人贩子拐卖了8名儿童,才被判14年?她拐卖我一个,就害我失去了双亲!而且她2004年在云南也因拐卖儿童坐过牢,当时却没有把我和其他孩子供出来,导致我和亲人多分离了19年!这也是我决定请律师追加起诉的原因。”
王文广透露:“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都会增加刑期,所以我们认为应该判处余某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昨天(4月19日)我们已经向南明区人民法院邮寄了一份案件移交审理的申请,希望将这个案子移交给贵阳市中院办理。”
对于追加的790多万元民事赔偿,杨妞妞说:“主要是我父母的死亡赔偿金,我和亲人失散多年的赔偿金、我多年寻亲的费用以及精神抚慰金。我知道她肯定拿不出这么多钱,但这就是我的态度,要让那些人贩子感到害怕!”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