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化以案为鉴、以案示警,筑牢党员干警拒腐防变思想防线。5月14日,西安鄠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贪污、受贿案件。西安雁塔区纪委监委、西安鄠邑区纪委监委、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鄠邑法院部分党员干部共160余人旁听庭审。

指控内容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者伙同他人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伙同他人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秩序井然。合议庭针对案件事实进行了详细的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分别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围绕指控罪名及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各环节衔接紧密、重点突出、程序规范有序。旁听人员严格遵守法庭纪律,专注聆听,切实感受法律的公正威严及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

当庭忏悔

“在工作中,我没有把党纪国法挺在前面,忘记了自己的身份,收了不该收的钱,办了不该办的事,犯了这么大的错误,现在十分后悔、自责。我认罪认罚、真诚悔罪,希望能够给我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王某认罪认罚,并在最后陈述阶段沉痛忏悔。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警钟长鸣

此次庭审用“身边案”警示“身边人”,将“反面案例”变为党纪学习教育的“活教材”,让旁听人员直观感受违纪违法的严重后果。

下一步,鄠邑法院将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继续发挥庭审观摩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纪守法,切实将法纪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达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

来源:西安鄠邑法院

编辑:刘一笑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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