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召旭

12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冠博介绍,开展“放心消费在山东”创建,是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重要举措,是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提振扩大消费的重要保障。省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从四个方面发力,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在山东”创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在扩面提质上发力。广泛引导相关经营主体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深入推进承诺亮诺,推动创建工作扩面、提质、增效,逐步实现商品服务全覆盖、线下线上全覆盖、生产流通全覆盖、城市农村全覆盖。积极培育、严格认定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引领带动整体创建水平提升。加强“放心消费在山东”与“好品山东”品牌建设的融合,激励引导经营主体加强质量品牌建设,不断增加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

在监管规范上发力。聚焦社会普遍关注、消费者反映集中的问题,发挥好相关部门职能作用,通过行政指导、约谈提醒、消费调查、公开点评等举措,落实经营主体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同时,加大专项整治、行政处罚、社会曝光等力度,强化监管执法,规范经营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消费侵权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创新引领上发力。系统推进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构建消费市场新型监管体系。综合运用标准引领、诚信计量、质量强省、食品安全、缺陷消费品召回、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整治等职能,大力推广先行赔付、诉调对接、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等创新做法,提高放心消费创建成效。

在部门协同上发力。牢固树立消费环境“一盘棋”思想,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加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信息共享,凝聚各方合力,推进放心消费环境共建、共享。强化典型培树和宣传引导,营造创建活动浓厚氛围,不断提高放心消费创建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全力打造“放心消费在山东”的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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