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9日讯 据证监会网站消息,证监会收到深交所报送的关于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速达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市主板上市的审核意见及该公司注册申请文件。

  根据有关规定,经审阅深交所审核意见及该公司注册申请文件,证监会同意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该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交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该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交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招股书显示,速达股份拟募集资金66,321.54万元,用于扩大再制造暨后市场服务能力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速达股份的保荐机构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葛体武、刘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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