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3月15日电 ST实达股东福州赤恒成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赤恒成达)被警示。

公告截图

  ST实达15日盘后公告,2024年3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对福州赤恒成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3号)(下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2021年12月24日,赤恒成达与衢州酷特互联网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衢州酷特)签订《合作协议书》,约定赤恒成达通过重整方式取得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实达)106043500股股票(占ST实达总股本的4.87%)转让给衢州酷特,转让后股份不发生交割,赤恒成达代衢州酷特继续持有ST实达上述股票

  2021年12月27日,赤恒成达承诺不存在代持ST实达股票的情形。

  赤恒成达未如实将上述事项告知ST实达,导致ST实达在2021年12月31日《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中信息披露不准确。

  福建证监局指出,以上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根据《办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福建证监局定对赤恒成达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与此同时,因上述事项,上交所15日还对赤恒成达予以监管警示。

  公开信息显示,ST实达成立于1988年5月,1996年8月8日在上交所上市,是国内A股上市的首家IT企业。公司主营业务分为两部分:一是大数据业务,包括数字政府、大数据、新型智能化设备和系统集成四大主营业务领域;二是物联网周界安防业务,包括防入侵系统、视频监控及物联网安防应用相关软件、硬件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应的技术服务。

  业绩方面,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00万元到4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盈利。(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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