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范佳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6月4日消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副部长级干部骆玉林涉嫌受贿、内幕交易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分别调查、侦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骆玉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骆玉林利用担任青海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青海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青海省经济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青海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青海省委常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部长级干部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骆玉林作为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涉及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明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内幕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简历显示,骆玉林1958年8月出生,河南新野人,1976年9月参加工作后,长期在青海任职,先后担任青海省祁连县财政局局长、青海省海北州财政局局长、青海省财政厅工交企业处处长、青海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等职。

2000年4月,骆玉林出任青海省财政厅副厅长,次月转任青海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后又兼任青海省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

2004年9月,骆玉林升任青海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同时继续任青海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省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等职。2005年5月,他任青海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西宁市委副书记、西宁市人民政府市长。2009年4月,他卸任西宁市委副书记、西宁市长等职,继续任青海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等职。2010年9月,骆玉林成为青海省委常委。

2015年,骆玉林离开青海,任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后任国资委副部长级干部。

值得注意的是,他曾多次担任国资委党委巡视组组长,曾先后巡视多家国有重点大型企业。据报道,2018年9月10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召开2018年第二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会议宣布,国资委党委2018年第二轮巡视安排6个巡视组,骆玉林等6名同志分别担任国资委党委巡视组组长。

去年5月,骆玉林官宣被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去年11月消息,骆玉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经查,骆玉林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和旅游活动;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私欲膨胀,唯利是图,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向多名私营企业主放贷获取大额回报,大搞权色、钱色交易;生活腐化堕落,家风不正,治家不严,对家人失管失教;毫无纪法底线,公器私用,以权谋私,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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