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2日,新湖中宝收到新湖集团的通知,新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恒兴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衢州智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就原协议项下标的股份分批过户、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节奏等事项进行补充约定。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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