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谷雨微)4月3日,云南发布的“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中指出,按照“非禁即入”原则,支持社会办医连锁化、集团化发展。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查阅多地卫生健康发展规划文件发现,2024年1月至3月,已有上海、广东深圳、浙江等多个地区出台了鼓励社会办医发展的政策。

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郝德明向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表示,“社会办医疗机构属于非公立医疗机构的范畴,即不是由国家财政出资举办的医疗机构。2019年,国家卫健委就联合多部门发布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强调政府对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制,这是非公立医疗事业发展的第一个春天。”

江苏南通大学卫生与健康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高月霞曾在接受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采访时表示,“不管是人力资源,还是技术开展,社会办医的难度都大于公立医院,在政策上政府部门也是向公立医院倾斜。”据目前发布的文件,今年鼓励社会办医建设的政策主要关注三个方面:一是加强特色专科建设;二是支持社会力量办医高端化、国际化发展;三是支持社会办医连锁化、集团化发展。

3月1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浦东新区社会办医疗机构举办指引(2024年版)》,明确提出要吸引国家及省级学术组织领导专家参与社会办医院的创建,支持非在职高级专家(团队)兴办医疗机构。要鼓励社会办医,引进境内外有相当知名度的医疗集团,创办优质的医疗机构。

3月14日,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2024年深圳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提到,支持社会力量办医高端化发展,培育和发展社会办医品牌。

1月18日,浙江省卫健委发布《关于加强专科医院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在社会办医领域,通知提到,支持社会力量在康复、护理、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等紧缺领域建设发展,规范社会办口腔、眼科、骨科、医疗美容、皮肤病、精神等专科医院发展。

郝德明提到,“去年以来,国家力推医疗反腐、集中采购、DRG/DIP支付三项制度改革,为国内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了很大的发展机遇,更多省份也在鼓励社会办医建设,我们已经迎来了非公立医疗事业发展的第二个春天。一方面,人才流动加快,一些高水平诊疗能力强的医生将逐步向非公立医疗机构移动;另一方面,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任务、支付方式更加明确,除基本医疗外,非公立医疗机构还可提供非基本医疗以及消费医疗服务,并且有医保支付、商保支付、个人自费支付三种支付方式;此外,还将助推国内外创新药和先进医疗设备优先在非公立医疗机构落地使用。”

“国家推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实现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协同发展。过去主要是在机构数量审批上,给非公立医疗机构留出足够的发展空间。而随着改革不断深入,今后将着重在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市场空间、医疗服务质量等方面留出更大的空间。”郝德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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