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更愿意报复伤害,而不愿意报答好意。因为感恩好比重担,而复仇则是快感重重。” ——塔西佗 世间烦扰、江湖险恶。生在和平年代的我们,也许并不用体会那些不为人知的痛苦:生活在平静祥和的环境中,我们不必担心的,是曾经出现在历史上的战火纷飞;生在宽宥和乐的氛围里,我们不必担忧的,是曾经出现在历史上的流离失所。 我们有着最广袤的土地、最智慧的人民百姓以及绝对的话语权。我们已经不再像当年一样软弱可欺,而法律的武器也正很好的保护着生活在我们国家的每一个居民。但是在几十年前,我们的历史曾经是混沌的,更是黑暗的。 统治者们质问着“何不食肉糜”,自己整天寻欢作乐;军阀们四处割据,使得百姓流离失所;百姓们只能在水深火热中苦苦挣扎,想要上岸却无人向他们伸出援手。在那个年代,没有权力没有地位的生命连蝼蚁都不如,蝼蚁尚且知道苟且偷生,但她们却连生存的希望都不能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这不仅仅是时代的腐朽所致,更是人性的黑暗导致。直系军阀头子孙传芳,作为一个戎马一生的军阀,他也有着不平凡的一生。活着时曾经风光无限、只手遮天、呼风唤雨无所不能。带着自己的几十万大军在中国的版图上肆意烧杀掠夺。 但是就是这样一个兴风作浪的大军阀,最后却死于一介弱女子之手,不禁令人扼腕叹息。而死后的孙传芳的墓园,曾经一度被清洁工占用。这个戎马一生的大军阀,为何却落得如此下场?这还要从孙传芳遇刺一案开始说起。 谋划十年,一朝遇刺 谋杀孙传芳的人叫做施剑翘,这场刺杀,施剑翘足足策划了十年。1925年,孙传芳为了和张宗昌争夺安徽的土地而大打出手,两军交战,张宗昌派出了自己的心腹大将施从滨与孙传芳分庭抗礼。
当时因为生产成本的阻挠,孙传芳屡屡受阻,在劝施从滨归顺自己时,施从滨更是表现的不屑一顾,彻底激怒了孙传芳这位笑面虎。在后来的固镇一战中,孙传芳俘虏了施从滨,并且将他以极其残忍的手段杀死,砍下了他的头颅挂在车上游行不说,更是将他弃尸荒野,为的就是动摇张宗昌的军心。 这种做法极大了激起了施剑翘的怒火。施剑翘,本名施谷兰,是当时辛亥革命统领只有施从云的女儿,后来施从云身死,她便被过继到叔父施从滨名下教养。虽然在战争上,施从滨冷血无情,蛇蝎心肠,但是对待施剑翘,却是非常的好,他将施剑翘视为己出,给了当时施剑翘能够享受到的所有最好的待遇。 由于从小就跟在施从滨身边,施剑翘对施从滨的感情,比对自己的生父施从云还要更深。当她听说到孙传芳如此折辱施从滨的时候,立刻发誓此仇不报,来世再不为人。施剑翘并不是打算亲手杀死孙传芳的。 为了复仇,她答应嫁给施从滨手下的一个小将,因为此人曾信誓旦旦的保证,只要施剑翘嫁给他,他就会替施从滨复仇,杀死孙传芳。但是当他们结婚后,施剑翘才发现此人贪生怕死,不足以相信,于是展开了自己漫漫复仇路。
当时已经距离施从滨身死整整十年,在父亲忌日那一天,施剑翘来到居士林听经,而此时的孙传芳就跪在施剑翘前面的位置。施剑翘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掏出自己准备的勃朗宁手枪,将孙传芳一枪击毙。为了保证孙传芳死的彻底,她又连补了三枪,就这样,孙传芳最终死在了一介弱女子施剑翘的手里。 墓道被占,死后争议 值得一提的是,孙传芳死后,他的这桩命案在当时也引发了很大的争议,有人认为孙传芳生前草菅人命,作恶多端,死不足惜。而施剑翘不过是为父报仇,一命抵一命罢了,不应得到处罚。 最后因为社会舆论的压力,孙传芳一案以凶手施剑翘被特赦而了结。不仅如此,在出狱后,施剑翘还因为有胆识被民间奉为女英雄。可见早年间孙传芳在民间是如此横行霸道、作恶多端了。但是这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孙传芳死后依旧没有能够获得安宁。 在孙传芳下葬那一日,这个富贵非常、权力滔天的军阀家中还上演了一出闹剧,他的夫人和姨太太甚至因为遗产的分配问题大打出手,在大街上让全市的百姓看了一趟笑话。料想如果孙传芳在世,看到这幅光景,也会气得吹胡子瞪眼吧。
再说回孙传芳的墓葬,孙传芳作为一代风云人物,他的墓葬是在生前就已经修建好了的。位于海淀区北京植物园内,由于孙传芳晚年信佛,因此选址的时候选在了当时的卧佛侧旁边。他的墓地可以归结为三个部分,形状像一个巨大的宝塔。 整座墓碑由花岗岩制成,孙传芳的妻妾死后也被下葬在这里,为主墓的一左一右,整个墓葬非常豪华,占地1204平方米,其中精美雕塑及建筑不胜其数,是我国的重点保护单位。 当然,由于孙传芳此人在历史上受到的争议颇大,且多以负面评价于世,所以他的墓园还一度被当时海淀区的植物园清洁工占用。不过后来国家考虑到孙传芳墓是重要的文化单位,所以清洁队就退出了墓园,而孙传芳墓也奇迹般的完整的保留至今。
纵观孙传芳的一生,也算是人生大起大落,曾经指挥千军万马,最后却死在了一介弱女子手下,不禁令人感叹世事无常。现在他的墓园占地5000平已经成为了一个著名的景点,而这位大军阀的故事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熟知。曾经风光无限的孙传芳墓,如今只能静静地呆在历史的风吹雨打中佁然不动,接受着后人对它的主人的功过是非予以评价了。
文/南宫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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