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广西实施新一轮工业振兴三年行动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设立2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前期工作周转资金,通过设区市先期使用资金,供地后资金拨付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支持各设区市加快工业项目前期工作。

  根据新出台的政策,2024至2026年,广西继续加大财政对工业的扶持力度,每年统筹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通过多种方式支持重大工业项目建设、企业技术改造、企业数字化改造、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梯度发展、企业市场开拓、企业贡献奖励和地方考核奖励等。

  图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内一家新能源电池材料企业的车间。新华社记者张爱林 摄

  针对各类重点工业项目、企业,广西还推出了系列奖补政策。例如,对制造业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项目和制造业创新成果大规模工业化应用项目,自治区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对获得国家初次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新政策还明确,对产业发展具有明显引领带动作用的制造业重大产业标志性工程,自治区本级财政支持工程所在市设立相关产业基金。自治区本级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双百双新”产业项目、“千企技改”工程项目予以融资支持,对项目建设贷款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单个项目融资补助最高不超过1亿元。(记者徐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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