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翟欣欣事件”吗?

恋爱期间,男子给女孩花了50多万,最后却遭到了女孩的抛弃。心灰意冷之下,他在重庆跳江自杀身亡。事情被他家人知道后,放到了网上,真是人神共愤啊!男孩子谈个恋爱怎么就这么卑微啊?

前两年的‘翟欣欣事件’最近刚刚有了结果,没想到我们又发现了一位似乎更加‘纯爱’的战士。有个网名叫‘胖猫’的男子,今年才21岁,可是他在过去两年的时间里,废寝忘食地工作,当游戏代打,赚了50多万,通通给自己的女友花了。那真是女友要什么,他就给什么。女友要开店没钱,他就送上钱;女友随随便便编个理由说要花钱,他马上大把的金钱送上。而他自己平时真是舍不得吃、舍不得喝。可能在他认为,男人就是要坚强,男人就是要挣钱给女人花,哪怕他的年龄比自己的女友还要小。

但没想到两三年的时间,花了这么多钱,女友最终却把他抛弃了,说不喜欢异地恋,说和他没感觉。总之把你榨干之后,就把你一脚踢开。这件事传到网上后,真的大把的网友攻击他的女友。结果这个女友竟然敢自己站出来,她还振振有词地说:‘你们都在传播谣言,事情不像你们想的那样。’

按这个女子说呀,交往的时候,男子陆陆续续给她汇了80多万,她已经还了50多万。哎,经她计算,她认为男子就给她花了35万。而且后来在警方的协调之下呢,她还给了男子的家人十几万,而且男子家人呢,给她签了谅解书,不再追究她了。

可问题是,细心网友早就发现了,此前男子的家人并不知道男子和女友交往这么长时间,给她花了这么多钱。是最后他们拿到了男子的手机,看到了通话记录、转账记录之后,才知道原来他们的家人这两年来是如此卑微地生活。所以他们要把这件事抛出来,让大家评评理,这有问题吗?

哪怕就按这个女子说的,两年多的时间,男子也给她花了30多万,她只还了人家十几万而已。那么剩下的20多万哪去了?更关键的是,很多网友都想问啊,前一个诈骗男人的女子翟欣欣呢?现在已经被法院判有期徒刑了,她要在大牢中度过很长时间了。那么这个女子呢?她有没有刑事责任呢?

当然我们也得说,谈恋爱期间,如果男子就是完全自愿的,不受任何胁迫的要给女子花钱,似乎这够不上刑事责任。翟欣欣跟这个情况不一样,那是因为她有敲诈勒索的问题。但反过来讲,真的在很多恋爱关系之中,男女是很不对等的。有些女子就是要利用男子的‘恋爱脑’,不断地PUA他们,不断地给他们洗脑,让他们赚钱给自己花,让男性成为女性的赚钱机器。哪怕这不是违法犯罪,但你这样的作为是不是太恶劣了呢?

既然这个女子觉得她有冤屈,那么太好了,请她把她的冤屈都说出来,请她把两个人的通话记录、转账记录都发出来,让我们大众评评理嘛。哪怕她背不上刑责,但如果她的做法真的恶劣的话,那我觉得咱们每人吐一口唾沫,是不是也能把她淹个半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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