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考等重大考试在即!

江西多地发布

中高考期间噪声监督管理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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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

关于加强中高考、研究生考试等重大考试期间噪声监督管理工作的通告

2024年全国普通高考和初中学考在即,为贯彻落实“宁静南昌”主题活动,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复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条、《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在中高考、研究生考试等重大考试期间,对噪声污染强化监督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静音”及严管时间

根据中高考、研究生考试时间安排,决定设置“静音”期及噪声特别严管期:

(一)中高考期间

“静音”期:

5月31日18时-6月6日0时

6月9日18时-6月16日0时

噪声特别严管期:

6月6日0时-6月9日18时

6月16日0时-6月19日18时

(二)研究生考试期间:

“静音”期:

研究生考试周周一18时-周四0时

噪声特别严管期:

研究生考试周周四0时-周日18时

二、监管区域

(一)中高考期间

考点、初高中学校和居民区周围直线距离500米范围

(二)研究生考试期间

考点、高等学校和居民区周围直线距离500米范围内

三、监管要求

(一)“静音”期间

(1)午间、夜间禁止在监管区域内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抢修、抢险施工作业除外。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夜间特殊需要连续作业证明的办理部门暂停受理夜间特殊需要连续作业证明;

(2)午间、夜间禁止在监管区域内进行机械加工、金属切割、已交付使用建筑物装修、进行运输装卸作业等活动;

(3)午间、夜间禁止在监管区域内的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使用音响器材过大音量组织娱乐、健身、广场舞等活动;

(4)午间、夜间禁止在监管区域内的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音响、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

(5)监管区域内禁止机动车、机动船舶鸣笛等各类产生交通运输噪声污染的行为;

(6)午间、夜间禁止在监管区域进行其他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二)噪声特别严管期

(1)全天禁止在监管区域内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抢修、抢险施工作业除外。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夜间特殊需要连续作业证明的办理部门暂停受理夜间特殊需要连续作业证明;

(2)全天禁止在监管区域内进行机械加工、金属切割、已交付使用建筑物装修、进行运输装卸作业等活动;

(3)全天禁止在监管区域内使用音响器材过大音量组织娱乐、健身、广场舞等活动;

(4)全天禁止在监管区域内的商业经营活动使用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

(5)监管区域内的歌厅、舞厅、酒吧、演艺吧、KTV等娱乐服务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造成噪声污染且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改;

(6)监管区域内禁止机动车、机动船舶鸣笛等各类产生交通运输噪声污染的行为;

(7)全天禁止在监管区域进行其他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四、有关措施

(一)各单位及个人应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依法依规积极配合做好中高考、研究生考试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二)生态环境、城管执法、住建、公安、交通运输等依法行使噪声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加强对各类噪声污染源的监管执法,对巡查发现或市民投诉举报上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对妨碍、阻挠、拒绝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各县(区、开发区)及湾里管理局按本通告要求落实属地职责。

(四)广大市民如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本通告规定的行为,可拨打12345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注:午间指12时至14时,夜间指22时至次日6时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

南昌市教育局

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昌市公安局

南昌市交通运输局

新余

关于高考期间实施噪声严管的通告

为了今年高考期间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和考试环境,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在市城区范围内实行噪声严管,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6月5日上午8:00至6月9日下午6:15,我市所有建筑施工工地一律停止施工,各建筑施工企业合理调整施工工期。

二、6月7日至6月9日,考点市一中、市四中、新钢中学、市九 中、市三中、渝水一中周边500米范围内禁止鸣喇叭、吹号、广播、燃放鞭炮及其他噪声超标的活动。

三、6月5日至6月9日监考教师所住宿的新余开元颐居酒店(城北北湖西路158号,恒太城南门旁边)禁止产生噪声的各项文化娱乐、装修、施工等活动。周边500米范围从事文化娱乐活动场所,噪声不得超标。

四、城区内产生噪声的单位,必须严格控制噪声,不得超过国家标准。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从严处罚。

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新余市城市管理局

新余市住建局

新余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31日

关于高考期间减少私家车出行的倡议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一年一度的全国普通高考于6月7日、8日和9日举行,我市共有:市一中、市四中、新钢中学、市九中、市三中、渝水一中(备用)、分宜中学、分宜四中和分宜职业技术学校(备用)共计9个考点。为了缓解交通压力,保证考生能够顺利到达考场参加考试,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向市民发出倡议:一是倡导所有车主在高考期间,尽量减少开车、乘坐公交车出行或者错峰出行,减轻高考期间交通压力。二是倡导接送孩子参加高考的车主,也能为同社区、邻里或者朋友中有参加高考的考生提供顺风车赴考。三是倡导尽量不要在考场周围鸣笛、停车、久留,保证考场周围交通畅通、安静。

十年寒窗,一朝金榜。当他们为未来挥洒汗水时,让我们默默让出一条畅通“青云”路,以实际行动助力高考。同时,祝愿莘莘学子高考顺利,金榜题名。

新余市公安局

新余市教育局

2024年5月31日

2024年普通高考各科目考试时间表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2024年高考、中考在即,为进一步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秩序,严厉打击国家考试中违反法律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新余市公安局和新余市教育局现将有关问题联合通告如下:

一、经营、销售各类考试作弊器材,并编造考试试题或者试题答案,非法牟取经济利益,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刑事责任。

二、经营、销售考试作弊器材如果涉及到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经相关部门鉴定后,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刑事责任。

三、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器材窃取考题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刑事责任。

四、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实施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刑事责任。

五、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刑事责任。

六、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宾馆旅店经营业主、房屋出租人明知旅客、承租人利用客房、出租房进行作弊行为,不向公安机关举报,为作弊考生提供便利条件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郑重警告那些销售考试作弊器材、贩卖虚假考题答案妄图牟取非法利益的不法人员,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杜绝一切侥幸心理,不要实施违法作弊行为,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呼吁社会各界人士积极举报有关违法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教育部门共同打造平安、公正、和谐的社会环境!

举报电话

新余市公安局:0790-110

新余市教育局:0790-6205616

特此公告!

新余市公安局

新余市教育局

2024年5月30日

九江

关于九江市高考期间交通管制及噪音控制的公告

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普通高考”)将于6月7日、8日、9日进行,为期三天。市直考点分别设在九江一中、同文中学、九江三中、九江六中4所学校。为给考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现就普通高考期间交通管制、噪音控制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部分路段实行交通管制

(一)管制时间

1.6月6日下午15:00—17:30,考生看考场、模拟外语听力试听时间,实行交通管制;

2. 6月7日、8日、9日为考试期间实行交通管制,具体为:①6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②6月8日上午8:00-10:45、下午14:00-17:30。③6月9日上午7:30-12:45、下午13:30-18:45。

(二)管制区域

1.一中考点的滨湖路东起沃尔玛路口,西至信华游泳池北门路口(小玖窝酒馆三叉路口),庐山南路东起沃尔玛路口,西至湖滨红绿灯路口(路口护栏将临时拆除)。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机动车辆通行(考试工作用车和巡考车辆除外,下同);

2.市同文中学考点的南湖路南起原二轻局门口、北至南门口,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机动车辆通行;

3.市三中考点的西门(十里大道新大门)、北门左右各30米以内道路,禁止停放机动车辆和停车上下旅客,确保校门口道路畅通;

4.市六中考点的八里湖一支路南起河西水厂路口、北至浔阳西路路口,考试期间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机动车辆通行;

5.禁止营运车主将车停放在考点门口和在考点周边抢拉客源,以免堵塞和妨碍交通。

二、严格控制各种噪音

6月2日-6月9日为噪音控制严管期。

1.每天午间12:00-14:00、夜间20:00至次日上午6:00,中心城区(含浔阳区、濂溪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下同)所有建筑施工单位必须停止施工。

2.中心城区的商业活动、居民生活以及娱乐场所的噪音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3.禁止各种广告宣传车辆在中心城区用高音喇叭进行广告宣传。

4.6月7日-6月9日考试期间,中心城区各考点及其周边建筑和道路施工单位全天必须全部停止施工(具体范围包括:浔阳区:人民路街道、甘棠街道、湓浦街道;九江经济开发区:向阳街道、滨兴街道;濂溪区:学府路职大红绿灯到九莲南路红绿灯、九莲南路龙门大酒店红绿灯到濂溪大道红绿灯、贺家垅巷)。各占道早、夜市摊点停止经营,严格控制噪音声源。

三、禁止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考点

考生进入考点和考场实行“1+1”双安检机制。考生进入考点时使用智能安检门进行安检,考生进入考场时进行人工安检。各位考生注意合理安排赴考时间和线路,按要求有序排队进入考点、考场。

上述公告,全体市民和各单位应自觉遵守,有关部门将依法进行督查,如发现有违反上述公告内容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高考期间举报电话:市公安局(110或8278110) ;市住建局 (8983375);市生态环境局(12345);市城市管理局(8556101);市教育考试中心(8577808)。

九江市教育局 九江市公安局

九江市住建局 九江市生态环境局

九江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1日

宜春

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监督管理工作的通告

2024年全国普通高考和初中学考在即,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教育考试会议和文件精神,加强部门配合,强化统筹协调,优化考试环境,确保我市普通高考、初中学考安全顺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结合我市实际,中、高考期间,将对噪声污染强化监督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监管内容及严管时间

根据中、高考时间安排,决定将6月4日20时—6月6日8时、6月14日20时—6月16日8时设为“静音”期;6月6日8时—6月9日19时、6月16日8时—6月20日12时设为噪声严管期。

(一)“静音”期间,夜间(22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含重点工程)、室内装修、广场舞、占用公共区域经营及其他作业。“静音”期间中心城区歌厅、舞厅、酒吧等娱乐服务场所22时前停止营业。

(二)严管期间,禁止在上述区域内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含重点工程)、室内装修、广场舞、占用公共区域经营及其他作业。严管期间中心城区歌厅、舞厅、酒吧等娱乐服务场所停止营业。

二、其他监管内容

2024年6月3日-6月9日,禁止在市中心城区水域开展龙舟活动。

三、措施要求

(一)在中、高考期间,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宜春市公安局等部门组成综合监督检查组,加大对噪声敏感区宣传及巡查力度,严格管控产生噪声的作业与营业活动。

(二)为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置,遏制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决定从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宜春市公安局等单位抽调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各组值班人员于6月4日—6月8日、6月14日—6月19日每晚20:00点集中到市政府服务热线中心签到联合办公、随时待命。

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如发现噪声扰民的行为,及时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举报,确保举报内容如实准确。

(三)对巡查发现或市民投诉举报上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对妨碍、阻挠、拒绝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各县(市、区)及“三区”参照执行。

特此通告

宜春市生态环境局

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春市公安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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