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原中央委员获刑15年,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却仍不足以从轻处罚,原因披露……
庭审现场
出庭受审3个月后,去年首个落马的正部级官员今天获刑15年。
8月4日,宁波市中院公开宣判十三届全国政协原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主任沈德咏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沈德咏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600万元,对查扣在案的沈德咏受贿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庭审现场
法院经审理查明,沈德咏的贪腐行为共持续27年,直至落马当月还在敛财。1995年至2022年3月,他利用担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中央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个人和单位在案件处理、职务晋升、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本人直接或者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有关个人和单位给予的现金、黄金制品、车辆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56万余元。
相比一审开庭时的信息,沈德咏收受财物的具体内容首度公开,除了现金外,还有黄金制品、车辆等。法院认为,沈德咏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同时,法院认为,沈德咏“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但“依法不足以从轻处罚”。具体而言,沈德咏虽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大部分已追缴,且揭发他人犯罪,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但鉴于其长期在最高人民法院担任要职,执法犯法,非法干预司法活动,严重败坏司法形象,破坏司法公信力,并插手干部人事提拔调整,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不足以从轻处罚。
沈德咏去年3月21日被查,9月7日被“双开”。他长期任职于法院系统,曾任最高法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是一级大法官。沈德咏出生于1954年3月,今年已68岁,1977年参加工作,1983年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刑事诉讼法专业硕士毕业后,回到江西任省委政法委干部、调研室副主任。5年后他进入江西省高院工作,历任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1997年任江西省纪委副书记,次年北上进入最高法任职,先后任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2006年至2008年期间,他任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此后他回到最高法任党组副书记(正部长级)、常务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长达10年。2018年,64岁的沈德咏任十三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同时,沈德咏还曾是十八届、十九届中央委员,十六届中纪委委员、常委,十七届中纪委委员,党的十九大代表,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
在2018年6月他被免去在最高人民法院担任的各项职务后的离职告别书中,他还曾写道:“我自认为基本上做到了立足岗位、守好本分、尽力而为,没有贪渎擅权,没有媚上欺下,没有揽功诿过。”他还告诫同事,要“让法治的公平正义之光,照亮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然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双开”通报中却指出,沈德咏“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活动,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沦为法律秩序的践踏者,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
根据通报,沈德咏涉及多项违纪违法行为:
经查,沈德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职责使命,罔顾党中央三令五申,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活动,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沦为法律秩序的践踏者,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
违反组织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
公器私用,纵容默许亲属、秘书利用其职务影响充当司法掮客,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
丧失纪法底线,执法犯法、靠案吃案,大搞司法腐败、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其中,“罔顾党中央三令五申”“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沦为法律秩序的践踏者,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纵容默许亲属、秘书利用其职务影响充当司法掮客”“靠案吃案”“大搞司法腐败”等措辞在近年来落马省部级官员身上均为首次出现。
此外,被指“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老虎”,近年来还有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薛恒,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甘荣坤,海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王勇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副司令员、党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杨福林等人。
中纪委在通报中指出,沈德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延伸阅读:
5月11日,69岁的“老虎”沈德咏受审。
当日,浙江省宁波市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原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主任沈德咏受贿一案。
据检方指控,从1995年至2022年3月,沈德咏敛财超6456万。
这也是沈德咏被查之后,首次出现在公众面前。
几个细节值得关注。
去年首个被查的正部级官员
沈德咏是在2022年3月被查的,他被查时,已经68岁了,他也是2022年首个被查的正部级官员。
简历显示,沈德咏出生于1954年3月,江西修水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刑事诉讼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
政知君注意到,他曾在江西、最高法、上海等地工作,曾担任过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正部长级)、常务副院长。
据《中国新闻周刊》此前报道,沈德咏曾是最高人民法院历史上最年轻的一位副院长。沈德咏还参与了薄熙来、周永康、令计划、苏荣等案件审判。
2018年6月,沈德咏离开最高法,到了全国政协工作。
需要说明的是,沈德咏离开最高法时,是提前退休。
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决定,免去沈德咏的职务。当时,距离沈德咏到龄退休还有不到1年时间。
当时,最高法曾发文称,沈德咏是“我国首批大法官中最后一位离开法官岗位的”。
在离职告别书中,沈德咏称,中央决定提前一年左右的时间,免去他在最高人民法院担任的各项职务是“根据他的诚恳请求”。
直接或通过配偶、女儿收受财物
据检方指控,沈德咏敛财始于1995年,当时他还没到最高法工作,担任的是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沈德咏是在2022年3月21日被查的。根据官方披露,直到被查当月,沈德咏还在敛财。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1995年至2022年3月,被告人沈德咏利用担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中央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处理、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配偶、女儿收受上述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56万余元。
还有一个细节值得关注。
检方的指控中,提到了沈德咏敛财的多个岗位,其中包括“中央纪委常委”这一职务。
沈德咏 资料图
落马“老虎”中,在中央纪委常委任上敛财的,并不常见。
公开简历显示,沈德咏是十六届中央纪委常委、十七届中央纪委委员和十八、十九届中央委员。
另外,检方的指控中,还点出了沈德咏的配偶和女儿——沈德咏直接或通过其配偶、女儿收受上述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财物。
沈德咏的女儿此前曾出现在公开报道中。
2013年,沈德咏的文章《我们应当如何防范冤假错案》获奖,当时的报道中提到,沈德咏委托其女儿将所获20万元人民币奖金捐赠给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如今再看这条新闻,格外讽刺。
秘书、赣州市原市长万凯均涉案
除了配偶和女儿之外,沈德咏的秘书也涉案了。
2022年9月7日,沈德咏被双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通报中提到,沈德咏“公器私用,纵容默许亲属、秘书利用其职务影响充当司法掮客”。
上述通报措辞极其严厉。
通报还提到,沈德咏罔顾党中央三令五申,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活动,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沦为法律秩序的践踏者。
此外,他还“丧失纪法底线,执法犯法、靠案吃案,大搞司法腐败、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网站截图
此外,赣州市原市长万凯也被指涉沈德咏案。
万凯是2022年5月官宣被查的。据澎湃新闻报道,沈德咏落马后,有关办案部门就“盯上”了万凯。
上述媒体获悉,万凯攀附上沈德咏是通过其亲戚牵上线的,其亲戚是江西修水人,与沈德咏家是亲戚关系。“在担任南昌市进贤县县长、进贤县委书记的时候,万凯经常往修水县跑这层关系。”彼时,沈德咏正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正部长级)、常务副院长。其后,万凯升任抚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今年4月12日,万凯被双开。
纪委通报中提到,万凯官迷心窍,为谋求个人职务升迁,搞政治攀附和人身依附,跑官要官,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
说回沈德咏。
在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沈德咏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沈德咏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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