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4日讯 上交所网站日前公布了关于终止对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腾龙股份”,603158.SH)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的决定。
上交所于2023年4月28日依法受理了腾龙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2024年4月19日,腾龙股份和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申请》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撤回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申请》,分别申请撤回申请文件和申请撤销保荐工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九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二)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腾龙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
腾龙股份2023年11月28日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显示,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1,980.83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新能源汽车热管理集成模块及核心零部件项目、智能化炼胶中心及汽车空调胶管建设项目、腾龙股份本部汽车热管理系统技改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公司聘请了中证鹏元为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根据中证鹏元出具的《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3]第Z[555]号01),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AA-。
腾龙股份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汪欣、刁阳炫。
截至2023年9月30日,腾龙科技直接持有腾龙股份133,768,236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7.26%,为腾龙股份第一大股东;蒋学真直接持有腾龙股份1,250,480股,持股比例为0.25%。蒋学真和董晓燕夫妇直接合计持有腾龙科技100.00%股权,蒋学真和董晓燕夫妇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腾龙股份27.51%的股份。因此,蒋学真和董晓燕夫妇为腾龙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截至2023年9月30日,蒋依琳直接持有腾龙股份66,311,112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3.51%,为腾龙股份第二大股东。蒋依琳为实际控制人蒋学真和董晓燕夫妇之女,为其一致行动人。蒋学真和董晓燕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蒋依琳合计持有腾龙股份41.02%股份。
据腾龙股份2023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18,000.00万元到21,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约5,656.98万元到8,656.98万元,同比增加约45.83%到70.1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17,000.00万元到19,8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约8,277.82万元到11,077.82万元,同比增加约94.91%到127.01%。
据腾龙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39号)核准,腾龙股份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555,25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2.2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94,316,296.7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1,088,018.60元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583,228,278.12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8月26日到位,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59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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