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民代徐巧芯遭台当局对外事务主管部门提告“泄密罪”,徐巧芯对此指出,捷克外交部出版的《现代经济外交杂志》早在3月就记载台当局援助乌克兰的内容。台湾资深媒体人单厚之质疑,这个案子并没有用“机密保护法”核定机密,完全不是照程序来,根本没有“法源”,台对外事务主管部门告得赢徐巧芯才有鬼。

国民党民代徐巧芯日前质疑,台对外事务主管部门援助乌克兰计划恐涉图利,遭台对外事务主管部门驳斥,并提告“泄密罪”。徐巧芯今天(8日)出示了今年3月捷克外交部出版《现代经济外交期刊》杂志,上面记载了捷克公司与台当局合作帮助乌克兰,由“卫生技术研究所”发起,捷克政府支付第一批货物费用,其他将由台当局支付1000万美元,并在3年内逐步支付,其中“支援条件”是30%供应品来自台湾地区的公司。

徐巧芯指出,早在3月26日捷克官方的杂志上,就已公开自己所揭露的内容,且细节更为详细。她痛批,民进党当局一再遮遮掩掩,还数度公然对台湾民众说谎,相当可耻。她也质问台当局对外事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吴钊燮,要去提告这本杂志吗?

国民党民代马文君今天也声援徐巧芯表示,捷克早已公开的资讯,台当局对外事务主管部门还列成密件,又有什么用?还提告民代?其次,针对协议内容,既然台当局要求三成援助要采购台湾地区医材,为何不是台当局自行采购医材捐助,而是把钱给了捷克之后,再请捷克采购台湾地区医材?台对外事务主管部门也无法交代。

马文君批评台对外事务主管部门恼羞成怒滥诉民代,她强调,这些是台湾民众的血汗钱,民意代表把关,刚好而已。

台湾媒体人单厚之今天也在台媒节目中指出,台对外事务主管部门用台湾地区“刑法”第132条来告徐巧芯,很奇怪。如果真的觉得徐巧芯泄密,就用“机密保护法”去告。台湾地区“刑法”第132条是判3年以下,“机密保护法”是1年以上7年以下。为何重的不告要用轻的告?就是因为重的告不成!

单厚之分析,这个案子并没有用“机密保护法”核定机密,因为在“机密保护法”中,为隐瞒“违法”行为不可列为机密。现在完全不是照程序来,用的是用台行政机构的一个文书规则,认定任何公务员签密就是密,解密期限自己写。他指出,这根本没有“法源”,台对外事务主管部门告得赢徐巧芯才有鬼。(海峡导报记者 林静娴 整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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