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5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财务数据不真实,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被罚款50万元。

李云华时任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8万元。刘飞时任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银保业务管理部业务支持室主任、银行保险管理部副经理、银行保险管理部经理,兼任成都银保花旗渠道负责人等,被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魏强时任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综合销售渠道光大业务部经理、成都银行保险业务一部经理,同样被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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